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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2489786/2020-0004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03-20
    发布单位: 杭州市统计局 主题分类
    有效性: 统一编码:
    2020年全市统计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 2020- 03- 23 10: 39: 17 访问次数: 来源: “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2020年全市统计法治建设(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目标,全面推进我市统计法治建设、提升依法治统能力,为实现统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统计法治组织领导

    (一)加强统计法治建设领导机制建设。

    2020年,局队将进一步加强统计法治建设领导工作机制建设,依法对有关重大行政决策、统计执法检查、政府信息公开、行政争议处置、规范性文件制发等进行有效监管,确保局队在政策执行、权力运行方面依法有序高效。各地统计局要根据机构改革的实际,切实加强统计法治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为本地区统计依法行政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二)健全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

    根据《杭州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的有关要求,结合局队在机构改革中有关职责职能的调整情况,在法律法规的框架范围内,对现有行政权力、职责权限等进行全面梳理,据此制定出台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健全完善统计行政执法责任体制。各地统计局要进一步加强与本地区政府法治部门的沟通联系,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整、修订、出台行政执法责任制,确保统计法治工作依法有序推进。

    二、切实提升依法决策能力

    (一)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有关重大行政决策管理的部署要求,切实推进局队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机制,切实加强有关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责任追究等工作。在此基础上,根据市有关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依法向社会公开有关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各地统计局要按照本地区有关具体要求,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认真履行有关职责。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严格按照《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的规定,对以局名义制发、涉及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且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的文件,依法履行审查备案程序;根据市委有关党内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切实加强局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发的审查审核、上报备案工作。同时,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认真做好近年来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的统计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各地统计局要健全完善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切实做到“有件必备”。

    (三)深入推进合法性审查机制。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合法性审查“全面覆盖”的要求,对局队有关行政决策、合同订立、信息公开、争议处置等进行事前合法性审查;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建立健全公职律师履职保障机制,切实提升局队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各地统计局要结合地区实际,有针对性地推进合法性审查机制建设,积极开展政府法律顾问聘任等工作。

    三、扎实做好统计执法监督

    (一)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

    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有关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落实执法责任、推行执法公示等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说理性执法”机制。各地统计局要对本地区现有的执法制度进行一次梳理,对不符合执法实际的,及时进行修订或重新出台,确保统计行政执法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认真做好统计执法检查。

    根据上级统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市统计工作实际,在全面落实好“双随机”、“互联网+监管”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对经查处且具有典型意义的统计违法案件,予以公开曝光,切实起到“曝光一件,教育一片”的警示作用;同时,要以统计执法检查为载体,根据市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对被查企业的行政指导。各地统计局要从依法治统的大局出发,扎实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为全市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三)提高统计法治人员素养。

    在继续认真做好统计法治、统计执法人员有关法律法规和执法实务培训的同时,以提高统计系统法治人员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等方面素质素养为出发点,通过邀请有关领域专家授课的方式,就法治基本原理、复议诉讼基本程序、合法性审查基本要素等进行重点讲解,实现统计系统法治人员在“遵法、用法”基础上,切实提升“思法、宣法”的能力。各地统计局要围绕提升统计法治人员能力工作目标,积极与本地区法治部门进行对接,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学习培训,切实提高相关人员法治水平。

    四、不断夯实依法治统基础

    (一)继续做好统计诚信单位创建。

    根据省市有关诚信建设的部署要求,继续组织好、实施好全市统计诚信单位的申报、审核及评选工作,引导基层统计调查单位牢固树立统计诚信理念。要进一步严把申报入口关、严格资质审查关,确保获评诚信先进称号的企业经得起检验核查。各地统计局要切实加强对统计诚信单位创建工作的动员宣传,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营造诚信统计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改进购买社区统计服务机制。

    对现行购买社区统计服务工作情况进行深入调研,总结好的经验成果,分析存在的困难不足,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统计工作任务实际,在与市有关部门进行深入沟通对接的基础上,切实加强改进购买社区统计服务工作机制,进一步夯实基层统计基础。各地统计局要主动作为,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有关工作,争取政策支持。

    (三)深化统计普法宣传教育。

    紧紧围绕“七五”普法收官核验这一主线,根据省市部署要求,扎实开展统计“七五”普法的总结、验收及迎检等工作;深入推进统计普法“六进”活动,不断拓展统计法治的覆盖面;充分利用大数据、“互联网+”有关载体,创新统计普法方式方法,广泛开展具有时效性、便捷性、互动性的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增强统计普法的实施效果。各地统计局要提高认识,通过开展形式多样、被基层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活动,持之以恒地抓好统计普法宣传教育,进一步营造全社会浓郁的统计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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