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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2489786/2025-000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1-16
    发布单位: 杭州市统计局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统一编码:
    杭州市统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 01- 16 17: 05: 26 访问次数: 来源: 杭州市统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中国杭州”门户网站(www.hangzhou.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加大统计数据发布和解读力度,推动统计重点领域主动公开,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

    我局以“杭州市统计局 杭州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官网作为信息发布主平台,加强网站内容精细化管理,方便社会公众查询,提升便民属性,在部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起到主渠道作用。2024年,围绕本部门主责主业,及时发布杭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年平均工资统计公报、杭州市人口主要数据公报、统计年鉴和统计数据等政务信息。2024年我局通过网站通知公告、工作动态、区县动态、统计数据、财政预决算、规划信息、人事任免等栏目主动公开信息539篇,其中通知公告类信息29篇,工作动态类信息229篇,统计信息97篇,统计数据32篇,更新专栏信息8篇,统计信用公示4篇,财政预决算、规划信息等其他信息140篇;2024年度推送“杭州统计”微信公众号信息295条,阅读量170余万人次。

    (二)依申请公开

    畅通受理渠道,规范答复意见,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2024年,我局依托市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46件,其中予以公开30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4件,其他2件,全部事项均在规定时限答复并办结,未出现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围绕统计改革中心工作和局重点工作任务,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及内容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信息“三审三校”制度,遵守保密规定,保证公开发布的信息内容安全完整准确。加强对历史信息的自查和清理工作,保证出现突发情况时能够及时妥善处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切实做好我局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优化栏目设置,丰富信息内容,增加更新频率,提高信息质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水平。

    (五)监督保障

    严格执行《杭州市统计局 杭州市社会经济调查队网站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开展信息管理员操作培训,指定专人负责更新维护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及时开展自查,加强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管理维护,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防止出现信息泄密,确保公开内容准确权威。2024年我局未有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6 

     0

     0

     0

     4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0 

     0

     0

     0

     3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4

     0

     0

     1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1

     0

     0

     1

    (七)总计

     46

     0

     4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主动公开由本机关产生的信息,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离社会公众的要求和期望,还有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完整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需进一步拓宽;三是公开力度需进一步加大。

    2025年,我们将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使统计信息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杭州市统计局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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