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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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489786/2022-0010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2-06-15 | |
发布单位: | 市统计局 | 主题分类 | |
有效性: | 统一编码: |
杭州市统计局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549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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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统计局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 549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桐庐县人民政府: 杨金龙委员在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巩固县区协作成果 加快推动桐庐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标杆的提案的建议》(549号)已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统计制度规定,规上工业统计报表是按照实际经营地在地原则对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进行统计,其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统计指标是按照独立核算法人为起报单位。统计调查对象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 桐庐县与滨江区、拱墅区区县协作引进的高新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法人按照在地统计原则依法独立上报统计报表。提案中提到的杭州海康威视电子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微影传感科技有限公司、浙江英飞特光电有限公司等协作企业,均已在桐庐县规上工业统计库上报统计数据,其生产经营数据已全面反映在桐庐县。 下一步,市统计局将会同桐庐县人民政府积极服务企业,为桐庐县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标杆做好统计支撑。 以上会办意见,供你单位参考。 联系人:卢学法,联系电话:85257212,传真:85257200。
杭州市统计局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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