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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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489786/2022-0009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2-06-15 | |
发布单位: | 市统计局 | 主题分类 | |
有效性: | 统一编码: |
杭州市统计局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富阳26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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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统计局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 富阳26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程关刚代表在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滨富特别合作区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富阳26号)已收悉,经研究,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数据对外发布严格按照国家统计的制度规范 各区对外发布的统计数据应严格按照国家统计的制度规范,实行在地统计、不重不漏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统计制度规定,统计报表是按照实际经营地在地原则对辖区内的法人单位进行统计,其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统计指标按照独立核算法人为起报单位。 二、数据用于市对区内部考核可实行协商划分 在市对区县内部考核时,可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国家统计局等八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支持“飞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地区〔2017〕922号)文件的规定,和浙江省统计局2021年12月印发的《浙江省山海协作“飞地”统计实施细则》(浙统〔2021〕37号)的相关内容进行协商划分,仅供内部考核使用。 下一步,市统计局将会同市发改委积极服务企业,为滨富特别合作区高质量发展做好统计支撑。 以上会办意见,供你单位参考。 联系人:梁熠,联系电话:85257330,传真:85257334。
杭州市统计局 2022年6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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