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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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489786/2018-0003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杭统〔2018〕52号 | 成文日期: | 2018-08-01 |
发布单位: | “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 主题分类 | 信息产业综合类 |
有效性: | 有效 | 统一编码: |
《杭州市统计局行政调解工作办法》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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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人:市统计局局长 杜国忠
制定背景 为及时化解涉及统计工作的矛盾纠纷,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统计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社会和谐,根据《浙江省行政调解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统计工作实际,特制定《杭州市统计局行政调解工作办法》(杭统[2018]52号)。本办法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 组织机构 局行政调解工作组织机构设在局依法行政(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内,并根据行政调解的实际需要,指定有关处室、中心的在职在编人员担任行政调解主持人、调解员。 适用范围 行政调解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行政相对人与有关区、县(市)统计局的行政争议。二是行政相对人对有关区、县(市)统计局提出信访申请的。三是其他依法适用行政调解的事项。
行政调解工作原则及步骤
专业术语解释 本办法所称的行政调解,是指杭州市统计局(以下简称局)根据法律和政策规定,在职权管辖范围内,组织行政争议或纠纷双方,通过说服教育等方式进行协调和疏导,促使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让互谅、达成协议、消除纠纷的一种活动。
政策原文链接: 杭州市统计局关于印发杭州市统计局行政调解工作办法的通知 咨询部门:统计执法监督局 咨询电话:0571-852572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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