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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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三逢三必”念好依法统计“紧箍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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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相关意见,我局紧紧围绕全市统计中心工作,以“三逢三必”为切入点,念好依法统计“紧箍咒”,切实做好统计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逢会必讲统计法。我局利用统计培训会、工作布置会、年报会等载体,把统计违法典型案例、统计法知识列入必讲内容,为进一步提高统计法治宣教实效,专门制订了“由浅入深,案例搭配”的宣讲教案,即在向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讲授依法统计的重要意义,统计法律法规原则的基础上,重点分析可能导致违反统计法规定的各类统计行为,以及因此所要承担的不利后果,并引入执法实务案例,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帮助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更好的理解统计法,进而遵守统计法,切实增强统计普法宣教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将统计法学习延伸到社会各个层面,构建良好的依法统计外部生态环境。 二是逢检必提统计法。紧抓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统计稽查、统计专项检查、“双随机”抽查、工作督导等时机,上门为检查对象送《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单行本、统计普法宣传折页等法治宣讲材料。通过检查中普法的方式,向统计调查对象开展了面对面的统计普法宣教。同时,加大对统计违法案件通报曝光和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的公示力度,充分发挥“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作用。 三是逢节必宣统计法。我局充分利用“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活动,引导社会公众充分了解统计法和统计工作。9.20统计开放日,制作“坚持依法统计,强化统计诚信,案说统计违法失信受严惩”宣传展板和“统计普法宣传你问我答”宣传折页。“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宣传月期间,举行各种形式的统计法治宣传广场活动,有文艺表演、统计知识有奖竞答、现场发放统计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活动等,通过宣传增强了全民法治观念,扩大统计法治教育影响,营造全社会懂法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政策法规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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