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统计局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
索引号: | 公开方式: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
发布单位: | 市统计局 | 主题分类 | |
有效性: | 统一编码: |
我局制定核算数据质量管控办法 | ||||||||
|
||||||||
为进一步加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提高统一核算数据质量,规范核算数据生产和发布流程,强化核算数据质量管控,近日,我局出台了《杭州市GDP核算数据质量管控办法》,明确核算数据质量的管控目标、管控原则和管控要求,细化了数据质量的管控流程。 一是明确了管控目标。要以提升GDP核算数据质量,全面准确反映经济发展情况、增长态势和产业结构变化,推进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各环节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为管控目标。 二是确定了管控原则。一是要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实事求是是统计工作的生命,同样也是核算工作的生命,核算工作的各个环节都必须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核算过程要科学、客观,核算结果要反映客观实际。二是要以下算一级为原则。GDP数据核算采取下算一级的方式,未经市统计局核算认定的数据,不得对外提供使用。三是要以科学测算评估为原则。确保测算评估依据更加客观、办法更加科学、程序更加规范、结果更加真实。 三是细化了管控流程。一是规范了数据收集源头和责任。要严格按照国民经济核算制度要求,及时收集相关专业、部门及上级统计部门反馈的基础数据。二是强化核算基础数据审核。对核算基础数据的指标口径、范围、时期是否符合核算要求,产生波动较大和奇异的基础数据,以及GDP总量、行业增加值的基数进一步加强审核力度。三是强化GDP统一核算与评估。要严格按照《杭州市季度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方案》和《杭州市GDP数据质量评估方案》的规定,通过统一核算和评估确保各区、县(市)汇总的GDP总量及增长速度与省统计局核定的全市数据一致。四是明确了数据最终审定和使用。要按照省局数据发布使用的有关要求,与省局同步发布数据,同时向各区、县(市)反馈经审定后的季度GDP数据。各区、县(市)在此前不得对外公布省、市和其它地区的GDP数据。 四是明确了管控要求。一是要夯实核算基础工作。要进一步完善月度数据监测制度,密切关注GDP核算相关基础数据情况,及时发现指标异常波动和地区间明显差异,认真查找原因并采取改进措施。二是要科学把握GDP核算数据。要通过对基础数据和GDP核算数据的评估,以及宏观经济形势分析,客观反映经济增长态势,确保GDP增长率变化不发生趋势性差错;要反映合理的产业结构变化,确保产业结构不发生大起大落;要客观反映各地经济发展实际,确保各地数据的横向可比。三是要加强与专业和部门的沟通联系。要处理好与专业、部门的关系,积极主动地加强与专业和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强化基础支撑。 (国民经济核算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