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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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30100002489786R/2026-10103941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
| 发布单位: | 统计执法监督局 | 主题分类 | |
| 有效性: | 有效 | 统一编码: |
| 杭州市统计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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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杭州市统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以防治统计造假、保障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2025年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法治思想根基。 将统计法治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持续夯实思想基础。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领导班子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统计工作实践。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第一议题”核心学习内容,推动统计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全年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等内容学习7次,组织党支部集中学习56次。二是推动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强化“关键少数”的法治责任担当。推动市委、市政府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等内容4次。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市委党校主体班学习课程。开展统计造假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组织开展面向市直部门和区县政府分管领导的专题培训。三是组织开展诚信诚实职业道德教育。将其与统计法治意识培养相结合,探索建立“法治教育+诚信示范+案例警示”宣传教育体系,进一步推动统计职业道德规范见行见效。举办诚信诚实统计职业道德教育专题培训班。在“杭州统计”微信公众号开展“诚信诚实依法统计”主题系列宣传。整理汇编统计领域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二)强化制度落实,规范统计工作运行。围绕统计法治核心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机制。一是健全责任体系。修改完善全市统计局系统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建立防治统计造假约谈制度。结合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推动各区、县(市)和市直有关部门健全完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清理和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二是严格规范行政行为。扎实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源头治理专项行动,严格按照程序完成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企业合法权益法治保障调查”工作,有关成果获得市领导批示、并被评为全市法治杭州建设优秀调研成果。集体讨论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按规定清理作废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44件。三是推进统计协同监督。做好加强部门协同、提升统计监督赋能基层治理工作。联合市纪委监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组完成市级统计督察,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做好督察意见反馈及督促整改工作。分别协助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做好任前考察和巡前准备工作。 (三)严格执法监督,维护统计法治权威。坚持严的基调,始终保持执法监督高压态势。一是深化数据质量管控。严格落实数据质量管控办法,强化对统计数据生产全过程的管控。每月召开数据质量分析会议,加强专业核查与执法检查信息互通共享。市县两级联动,开展强化服务保障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月活动,组织企业自查自纠和重点数据质量核查。全年通报数据质量核查情况7次。二是加强统计执法检查。以统计重点执法检查和部门联合执法检查为抓手,专业与执法协同,精准高效开展执法检查。全年通报统计执法检查情况2次。三是强化统计执法力量。组织业务骨干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证资格考试,通过人数连续三年全省第一。组织持证人员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培训。组织全市统计行政处罚案卷交叉评审,提高统计执法案卷文书质量,统计执法案卷连续五年获评全市行政处罚示范优案。 (四)创新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全面构建分层分类的统计普法体系,提升宣传教育实效。一是聚焦重要节点普法。结合民法典宣传月、统计开放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时间节点,联合上城区局开展“统计法进社区”普法宣传活动,联合拱墅区局开展以“诚信诚实守初心依法统计担使命”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联合杭州调查队、萧山区局及调查队、西湖区局、钱塘区局开展“统计法进高校”活动。印发统计法治宣传手册1万册。二是强化基层普法。全市统计局系统典型示范案例7次在“浙江统计”微信公众号“数海强基先锋”、“四化统计之家”专栏进行展播。“杭州统计”微信公众号先后宣传15个统计之家的优秀工作经验。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统计法治宣传深度有待加强。 当前各级党委政府对统计数据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对统计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围绕“关键少数”、统计人员、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等主体,统计法治宣传的针对性不够,宣传的深度有待加强。 (二)统计执法监督能力有待提升。 统计执法监督队伍需进一步强化,全市统计执法人员地区分布、年龄结构、能力水平等参差不齐,个别地区执法后备力量较为薄弱,一些持证人员缺乏跨专业工作经验,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确保法治建设与统计业务深度结合、同频共振。一是统筹谋划部署,推动法治建设落地落实。研究制定全市统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贯彻落实刚性制度实施方案任务分工清单;召开全市统计法治工作会议对全年法治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一体推进国家统计督察整改和专项整治工作;定期听取统计法治工作汇报;全年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统计法治工作10次,推动法治建设取得实效。二是带头学法用法,推动法治理念入脑入心。坚持学习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发挥示范作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统计法律法规纳入集体学习、党支部学习和个人学习重要内容,提高党员干部员工法治思维;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学习国家统计局案例通报、编制统计违法典型案例;推进“法治型机关”建设,组建青年宣讲队,开展统计诚信诚实职业道德教育,唱响诚信诚实、依法统计的主旋律。三是严格把关督导,推动法治实践提质增效。在重大执法行动、市级统计督察、法规制度落实等关键环节全程把控,专题研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定期对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重视法治培训和业务培训,全年分层分类培训2.5万人次,有力提升统计人员能力水平。 四、2026年主要安排 2025年统计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短板不足,统计基层基础还需进一步巩固增强,企业统计工作水平还需进一步推进提升。2026年重点围绕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思想引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压实各地各部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扎实推进统计法进党校、进机关,增强“关键少数”的统计法治观念。 (二)进一步规范执法监督行为。健全完善数据质量管控机制和统计执法制度体系,深化市级统计督察联动,通过数据质量管控例会、统计协同监督部门会商等机制,提高统计执法监督规范化水平。 (三)进一步推进智慧执法创新。健全完善统计专业核查与执法检查贯通协调制度,推进执法过程数字化管理,运用大数据手段识别隐蔽造假行为,提升执法穿透力和威慑力。 (四)进一步提高普法宣传实效。分层分类开展普法宣传,持续推动统计法进社区、进企业,增进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理解信任,提高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统计生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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