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全市统计普法宣传计划
发布日期:2024-05-06 11:44浏览次数: 来源:市统计局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关键一年,也是杭州成功实现“三大跨越”后、在全省“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中勇攀高峰、勇立潮头的再出发之年。全市统计普法宣传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普法依法治理的决策部署,紧扣全市“深化改革、强基固本”主题年的目标任务,将普法宣传贯穿到学法用法、监测评价、执法监督和宣传服务等统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六进”活动,积极构建统计“大普法”工作格局,进一步营造良好统计生态环境。

一、聚焦核心要义,扎实开展法治理论学习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将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市统计局系统教育培训的重要任务,贯穿于统计普法宣传的全过程。突出领导干部“领头雁”作用,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充分利用“五级联动”学习机制,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集中学习、统计专业及法治培训的重要内容,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不断增强法治自觉、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坚定维护法律权威。

(二)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 不断推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规范化。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载体,结合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形式,通过党课宣讲、警示教育等活动,深入开展学习党章、党的组织法规、党的领导法规、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党的监督保障法规等,特别部署推动深入学习宣传新修订实施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政绩观,进一步增强党纪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三)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坚持把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常态化学法工作的基本任务。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利用“国家宪法日”和“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扎实开展宪法主题宣传活动,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加强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开展专题讲座,突出新修订保守国家秘密法的学习宣传,增强统计工作者国家安全意识。切实做好民法典普法工作,学习宣传并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权利义务一致等法治精神。广泛学习宣传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公共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规范行政合法性审查、加强公平竞争性审查等法律规定,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法治理念。

(四)深入学习宣传统计法律法规。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加强“三支队伍”建设、开展统计基层基础提能年,面向“关键少数”、统计队伍、调查对象、社会公众,以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以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中央统计工作重要文件为重点,广泛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推动统计法治意识和统计法治精神在全社会的养成,形成学习、知晓、遵守、执行、敬畏统计法律法规的浓厚社会氛围

二、坚持分层分类,全方位落实普法宣传教育

(一)加强统计督察推动督察对象长效化懂法敬法。以开展市级统计督察为载体,通过组织督察座谈会、问卷调查、实地走访、谈话交流等方式,加强对各区、县(市)和市级有关部门党政领导干部的统计法治宣传,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统计法治意识和依法治统能力。着力宣传统计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发挥合力及市级统计督察进展情况,增进各级领导干部对统计监督的理解,营造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统计生态。

(二)结合常规动作加强系统内部常态化学法用法。坚持将普法宣传工作与统计日常工作相结合,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领导领学和交流研讨相结合、线下授课和线上教育相结合,推动全市统计局系统积极学法、主动用法。制定年度普法宣传工作计划,用好各类平台学习资源,通过业务培训、法治培训、警示教育、在线学习、实战练兵等多种形式,开展常态化、系统性学法活动,着力锻造“本领高强、勤廉有为”统计铁军队伍。

(三)坚持送法上门促进调查对象自觉化尊法守法。结合“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统计联心、数为民用”等主题活动,在统计调查和统计服务中主动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借助业务培训会、年报会以及统计基层单元等载体或平台,利用数据核查、执法检查、走访调研等时机,扎实开展交互式、嵌入式普法宣传,持续推动企业单位负责人、统计人员做法律法规的自觉遵守者。

(四)落实工作要求推进经济普查精准化依法普法。贯彻落实好普查方案要求,加大对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相关业务知识等内容的普法力度,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持续做好指导培训工作,引导普查指导员、普查员依法开展经济普查,提高普查对象配合程度和填报真实数据的自觉性,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登记信息准确完整,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和积极配合经济普查的良好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

(五)抓好关键节点促进社会公众广泛化知法信法。积极打造个性化、专题化的统计普法产品,利用“9·20统计开放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举办现场会、法治征文、视频征集、知识竞答竞赛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集中开展具有鲜明统计特色的法治宣传活动,推动依法统计、诚信统计深入人心。

三、丰富形式载体,不断提升普法宣传质效

(一)开展统计法治宣传基地建设。坚持“示范引领、典型带动、稳步推进、均衡发展”原则,积极推进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做好建设成效宣传推广。开展统计从业人员法治素养提升工作,探索建立统计从业人员法治素养基准。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培育指导,重点培育市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和统计从业人员法治素养观测点。

(二)加强统计普法讲师团建设。不断优化统计普法讲师团建设,充分发挥“统计人讲统计事,统计人说统计法”的业务优势,聚焦基层队伍、调查对象、市民群众三个维度,积极回应统计服务需求,提供“点单式”“定制式”普法服务。通过定期培训、互学互联、交叉授课等方式,以及各种普法实践,切实提高讲师团的人员素质和法治素养。

(三)深化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坚持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案促改,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着力增强警示教育效果,筛选、挖掘不同专业的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作为法治宣传教育重点素材,详细诠释相关统计法律法规条文和统计专业知识,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强化普法宣传数智赋能。全面构建融“网、端、微、屏、报”于一体的全媒体宣传体系,充分发挥新媒体覆盖面广、利于传播的特点,以统计网站、微信公众号、“统计e家”为依托,通过文字、图片、动漫、视频等方式,积极对外展示全市统计局系统的优秀法治宣传教育作品,扩大宣传影响力。

各区、县(市)统计局要对标对表普法工作目标任务,结合实际细化落实各项工作部署,压紧压实工作时间进度,确保统计普法宣传工作取得实效。及时报送普法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及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附件:1.2024年全市统计局系统法律法规学习计划

2.2024年全市统计普法责任清单


附件1

 

2024年全市统计局系统法律法规学习计划

 

时间

学习内容

统计法律法规(文件)

相关法律法规

一季度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汇编》

《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
《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二季度

《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

《浙江省统计工作监督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三季度

《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汇编》

《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

《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四季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附件2

 

2024年全市统计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责任事项

主要内容

1

法治学习教育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及统计法为核心的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

2

统计普法“六进”活动

纵深推进统计“八五”普法,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单位、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

3

主题日统计普法宣传

利用中国统计开放日、国家宪法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结合第五次经济普查、国家安全教育、优化营商环境等内容,组织开展法治宣传系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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