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全市统计普法宣传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3-03-24 10:19浏览次数: 来源:市统计局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年。全市统计普法宣传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聚焦争创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目标,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工作,助力推动“八五”普法规划纵深实施,有力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良好社会氛围。

一、聚焦主要内容,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贯穿于统计普法宣传全过程。不断加强党内法规学习教育,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党的二十大精神汇编和辅导读本、二十届二中全会主题教育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及系统内培训的主要内容,推动全市统计局系统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模范践行。扎实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八进”活动,充分发挥统计普法宣传教育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人心。

(二)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深度结合统计工作,扎实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推动规则意识、契约精神真正入脑入心、成为行动自觉;把民法典作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重要标尺,不断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推进统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强化对行政处罚法等常用行政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依法行政理念,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执法、依法治统水平。

(三)深入学习宣传以统计法为核心统计法律法规。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国家和省、市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以《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等为重点,加强统计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学习宣传,让统计法治意识在全社会不断“落地生根”。

二、突出重点对象,不断增强统计法治意识

(一)切实抓好“关键少数”学法用法。

根据统计法治建设目标要求,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的统计普法宣传,并将其作为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要手段,通过组织统计法治会前学法、呈送统计政策文件资料、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常态化等举措,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不断增强统计法治意识和依法统计能力,切实担负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

(二)切实抓好系统上下学法用法。

推动全市统计局系统积极学法、主动用法,进一步增强利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统计工作难点问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能力和水平。制定学法普法计划,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机关党委促学、党支部抓学、处室(中心)研学、党员干部自学“五级联动”学习机制。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专题培训,进一步提执法人员统计执法检查水平和违法案件查处能力。坚持与统计业务培训相结合,通过专题培训、在线学习、实战练兵、警示教育等形式,强化基层统计普法教育。

(三)切实抓好调查对象学法守法。

在统计调查和日常管理工作中主动开展统计普法宣传,不断提高统计调查对象遵守统计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借助业培训会、年报会以及统计基层单元等载体或平台,结合“企业大走访”“统计联心、数为民用”等主题活动,利用数据核查、执法检查、走访调研等时机,开展交互式、嵌入式普法宣传,增强企业单位负责人、统计人员对统计工作的支持和配合,确保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上报统计数据。

(四)切实抓好经普两员学法守法。

落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要求,严格做好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培训工作,将统计法治学习与经普业务学习相结合,深入宣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内容,引导普查指导员、普查员依法开展经济普查,结合普查工作开展对普查对象的法治宣传,助力营造依法普查的良好氛围。

(五)切实抓好社会公众学法守法。

坚持贴近群众,充分采用横幅、贴画、展板及宣传栏等形式,广泛普及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行政依法统计基本理念以及统计基础知识,推动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走进千家万户。积极利用“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第五次经济普查以及亚运会举办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工作,增强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对统计法治精神的认同度、对统计工作实践的支持度。

三、优化方式方法,持续提升法治宣传效果

(一)深化统计普法“六进”活动。

围绕“八五”普法中期考核,充分发挥统计普法讲师团“统计人讲统计事,统计人说统计法”的专业优势,紧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持续深入开展统计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企业、进单位、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宣传活动,推动“六进”活动与统计“八五”普法同频互促,全面展示统计普法工作成效。

(二)丰富统计法治宣传形式。

巩固拓展统计普法宣传阵地,设计和制作符合传统、网络、移动等各类媒体传播特点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作品,通过统计网站、统计e家、微信公众号、电视、报刊等方式,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构建融“网、端、微、屏、报”于一体的全媒体宣传体系,努力实现全市统计法治宣传的全过程、全覆盖推进,推动形成良好法治风尚。

(三)强化“以案释法”警示教育。

坚持以案为鉴、以案明纪,充分利用国家统计局通报的典型案例和省、市查处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认真组织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不断加大对重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通报曝光和统计严重失信企业的公示力度,充分发挥“查处一起、通报一案,警示一片、震慑一方”的作用。

统计法治宣传工作是统计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区、县(市)统计局要结合自身实际,把统计业务工作与统计普法宣传工作高度融合,确保统计“八五”普法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同时,总结经验做法、积极宣传报道,并及时向市统计局报送。

 

附件:1.2023年全市统计局系统法律法规学习计划

          2.2023年全市统计普法责任清单


附件1

 

2023年全市统计局系统法律法规学习计划

 

时间

学习内容

统计法律法规(文件)

相关法律法规

一季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汇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二季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三季度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汇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四季度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附件2

 

2023年全市统计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责任事项

主要内容

1

法治学习教育

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及统计法为核心的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

2

统计普法“六进”活动

结合纵深推进统计“八五”普法,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单位、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活动,辐射不同层面人群。

3

主题日统计普法宣传

结合中国统计开放日、国家宪法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第五次经济普查以及亚运会举办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法治宣传系列活动。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