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月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4.4%
发布日期:2023-11-30 10:31浏览次数:来源:市统计局

1-10月,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167亿元,增长4.4%。

品质型消费需求持续释放。1-10月,全市限额以上贸易单位中,金银珠宝类、化妆品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18.7%、11.6%,高于限上单位平均增速16.5、9.4个百分点;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中,能效等级为1级和2级的商品零售额增长80.3%;日用品类中,可穿戴智能设备零售额增长60.3%;新能源汽车零售额增长18.8%,高于限上单位平均增速16.6个百分点。

网络销售保持较高增速。1-10月,全市限上贸易单位中,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零售额增长10.5%,增速高于限上单位平均水平8.3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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