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季度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4.7%
发布日期:2023-11-10 11:16浏览次数:来源:市统计局

前三季度,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473亿元,增长4.7%。

品质型消费需求持续释放。伴随居民对品质生活的追求,品质型商品需求旺盛。前三季度,全市限额以上贸易单位中,化妆品类、金银珠宝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10.0%、20.1%,高于限上单位平均增速7.1、17.2个百分点;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中,能效等级为1级和2级的商品零售额增长83.6%;日用品类中,可穿戴智能设备零售额增长58.5%;新能源汽车零售额增长25.2%,高于限上单位平均增速22.3个百分点。

网络销售保持较高增速。前三季度,全市限上贸易单位中,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零售额增长11.1%,增速高于限上单位平均水平8.2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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