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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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489786/2023-000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3-01-18 | |
发布单位: | 市统计局 | 主题分类 | |
有效性: | 统一编码: |
杭州市统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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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统计局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关于印发杭州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杭法联办〔2022〕3号)要求,夯实统计法治基础、营造依法治统氛围,坚定不移推进全市统计法治建设。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统计法治建设责任。 1.学习法治思想。局领导班子充分发挥领学带学作用,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和省市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各项决策部署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同时,通过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主题党日等方式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引导党员干部职工提高统计法治意识,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压实主体责任。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年度统计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工作任务,确保统计法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及时传达上级关于统计法治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对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统计执法案件审理、规范性文件制发等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年度统计法治工作考核办法,坚持目标导向,压实工作责任,为统计法治建设扎实推进提供有力保障。 3.强化协同监督。与市审计局签订《关于加强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协同配合的合作备忘录》,与市巡察机构共同印发《关于建立市委巡察机构和市统计局协作配合机制的操作办法(试行)》,不断增强统计监督合力,进一步发挥统计监督对依法行政的促进作用。 (二)结合专项工作,增强统计法治工作实效。 1.抓实督察整改。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制定《杭州市统计局系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根据杭州实际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提出21项具体整改措施。组织全市统计局系统以问题为导向,倒排工期、挂图作战,逐项落实、对账销号,按时有序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并推动整改落实常态化、长效化。 2.开展专项纠治。联合市纪委市监委动员部署、组织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制定实施方案,聚焦行政干预不收手不收敛、统计造假手段隐形变异、责任追究不到位等问题,采取全面自查排查、重点抽查检查、集中通报曝光等措施,多管齐下集中纠治,进一步营造统计法治良好生态。 3.做好文件清理。根据市政府办公厅部署要求,对照省、市有关办法规定,对负责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文件以及本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制定清理工作方案,通过法治审查、座谈交流等方式对文件的时效性、实用性和现实操作性等进行评估评价,对4个代拟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废止建议,并按程序提交备案。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确保起草或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合法、合理、合规。 (三)提高执法水平,发挥统计法治震慑作用。 1.加大执法力度。扎实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部门联合执法工作,对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线索),依法开展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和办理。全市对1076家单位(项目)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掌上执法率100%。承办统计违法案件66件,对存在违法行为的66家单位(项目)给予行政处罚,其中给予警告行政处罚17件,给予警告并罚款行政处罚49件,罚款金额合计31万元。 2.抓好队伍建设。努力充实统计执法力量,把取得国家统计局执法证作为硬性任务,要求各地统计局持证人员不少于3人。加强实战练兵,组织市、区(县)统计执法人员参加国家、省组织开展的统计督察、执法检查38人次,抽调区、县(市)统计执法人员参加市级统计交叉执法检查25人次。 3.深化信用建设。贯彻落实《杭州市社会信用条例》,构建完善制度健全、治理有序的统计信用体系。在全市范围内严格依法依规开展统计诚信单位评价工作,通过企业自主申报、区级核实推荐、市级专业审核以及网上公示报备等程序,认定2021年度统计诚信单位82家。将有关统计信用建设要求纳入执法业务培训重点内容,加深全市统计局系统执法人员对信用建设的认识。 (四)提升宣传质效,营造依法统计良好氛围。 1.聚焦“关键少数”。贯彻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局主要负责人分别在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上专题讲解《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汇编》《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文件,并通报统计违法典型案例。深入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派员为全市经济领域领导干部、市直单位处级任职干部专题授课。 2.拓展宣传范围。以统计“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为重心,加强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普法阵地建设,深化普法宣传“六进”活动,不断拓展宣传覆盖面,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注重以案释法,增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选送的统计行政执法案例获评2021年度行政执法示范优案。 3.立足主题活动。结合民法典颁布日,在“双千”结对社区设置专门展台、现场解答问询,宣传民法典、统计法有关知识。结合“9.20”统计开放日,举办第十三届统计开放日活动,通过趣味游戏、现场答题等方式,让群众了解统计、提高法治素养。结合国家宪法日和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月活动,印制发放宣传折页,制作发布动漫和微视频,并通过法治知识线上有奖竞答、线下知识竞赛、组织各地发表署名文章和参加统计法治征文等,全力营造法治宣传浓厚氛围。 (五)落实长效机制,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1.坚持依法决策。规范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制定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制定实施《杭州市统计局系统关于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方案》。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机制,对2021年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做好实施效果评估。 2.规范行政执法。在全市统计局系统内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三项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转发《浙江省统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实施办法》。扎实开展行政执法监管,全面梳理和认领监管事项目录清单。 3.加强顾问管理。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公职律师和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函》要求,今年新聘任了1名公职律师,并续聘了法律顾问,为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政策调研评估、行政合同签订等提供服务。 二、存在的不足 (一)基层统计基础仍存在薄弱环节。 企业和基层统计工作人员大部分为兼职,依法统计意识相对较弱,同时变动频繁,离职率和更替率居高不下,统计工作往往交接不到位,对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业务工作学习不够、理解不透、掌握不深,使得统计业务整体水平参差不齐,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法治环境。 (二)统计法治宣传广度深度不够。 我市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受到社会群众的支持与响应,取得了较好成效,全民统计法治意识和统计法律法规知晓度有了明显提高,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对企业和基层统计人员的普法宣传比较多,对企业负责人和领导干部进行的系统宣传比较少;宣传手段还比较单一,宣传形式的创新性有待增强。 三、2023年工作打算 (一)持续夯实基层统计基础。 提高基层统计治理数字化水平,利用“统计e家”进一步推进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夯实统计业务岗位责任,加强数据质量责任追究。加大基层培训力度,落实乡镇(街道)新任统计员到区统计局跟班学习机制的基础,夯实统计法治基础。 (二)持续加强统计核查检查。 提高统计法治数字化水平,利用一体化监督平台开展掌上核查和执法检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不真实统计的苗头,严厉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不留执法“盲区”和“死角”,切实用统计法制手段提升源头统计数据质量。 (三)持续强化统计监督职能。 贯彻中央和省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文件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通知》要求,对各区、县(市)和市级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市级统计督察,有力发挥统计监督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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