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统计局“三定位”规范统计基层基础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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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是做好统计工作的前提和基石。为进一步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推动“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走深走实,市统计局“三定位”制定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管理办法,推进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定位新要求,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新发展。全面总结梳理统计基层网格化管理问题经验,结合《监督意见》、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以及省委省政府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等新要求,整合形成了基层统计工作规范性要求,将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建设、信息化建设、执法能力建设等纳入规范化常态化轨道。 定位全覆盖,凝聚基层统计网格管理强合力。从区、县(市)政府统计、乡村统计、部门统计以及统计调查对象四个层面,就职责任务、人员配备、统计资料和业务工作交接、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组织实施等方面,提出具体明确、清晰合理的要求,健全直连企业、下沉村社、对接部门的基层统计网格体系。 定位精细化,编制基层统计工作台账全清单。在全面梳理分析的基础上,编制有关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台账清单,对区、县(市)和乡镇(街道)、村(社)统计工作按基础资料和业务资料两类明确了23项103条台账目录,对统计调查对象明确了8项31条台账目录,推动杭州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提质增效,提高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为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为筑牢源头统计数据质量的“第一道篱笆”提供坚实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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