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统计局关于202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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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及西湖风景名胜区统计局: 根据浙江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浙统考办〔2022〕2号)要求,现将2021年度杭州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审查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合格标准 202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72分,高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为90分。 二、考后资格审查对象 各区、县(市)及西湖风景名胜区统计局应对本地区报名参加202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且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全科合格考生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进行考后报考资格审查;对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指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和“撤回承诺”)报考的全科合格考生进行全员考后报考资格审查,全科合格考生名单另行通知。 三、考后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各有关考生根据属地原则,按照自己报名点所在地统计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前往现场进行考后资格审查。逾期不参加考后资格审查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成绩。 四、考后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材料 (一)2021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审查加盖单位公章并本人签名,无工作单位的初级考生或具备博士学位的中级考生可不加盖单位公章)原件一份(附件1)。 (二)本人身份证、学历(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考生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对于报考参加中级和高级资格考试的考生,需提供单位出具的从事统计工作年限证明原件一份(附件2)。 (四)对于报考参加统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的考生,还需要提供其已获得的统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对于以高中毕业学历报考参加统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考生,还需要提供其已获得的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以上所附资料中涉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的,证件原件经审查后退回,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由复核单位留存一年。 五、考后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时,材料应齐全、完整、准确,材料不齐全或不完整,资格审查部门将拒绝审查。 (二)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应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同时取消通过资格及相关科目成绩。 (三)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应试人员,取消有效期内的全部合格成绩,并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相关规定处理。 (四)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将不予核发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五)要按照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相关疫情防控措施,控制现场审查人数,及时消毒、保持通风,配备体温检测设施。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须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服从审核现场的疫情防控管理。 (六)各区、县(市)统计局于1月17日12时前将考后复核情况统计表(附件3)报市统计局,联系人:付伟伟,电话:85257371。 附件1:202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附件2: 从事统计工作年限证明 附件3:202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后复核情况统计表 杭州市统计局 2022年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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