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统计知识普及和业务培训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1-07-12 11:52浏览次数: 来源:市统计局

为普及统计法律法规,满足社会各界对统计知识的需求,进一步提升统计队伍素质,营造依法治统的氛围,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根据国家、省有关加强统计业务培训的要求,结合全市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政府统计公信力为目标,切实提升杭州统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优化依法治统环境。

统计知识普及要全方位、多层次,突出重点、注重效果,业务培训要优化内容、改进方式、务实管用,逐步形成规范化、标准化的统计知识普及和培训体系。

二、主要内容

(一)牢牢抓住“关键少数”。落实统计业务知识、统计法治进党校(行政学院),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决策部署,通过呈送统计法治读本、开展以案释法等形式,深化统计普法“进机关”活动,切实提高广大领导干部依法治统的责任意识。

(二)打造统计铁军队伍。以建设学习型机关活动为抓手,通过专题培训、轮训等方式,切实抓好局队机关、统计系统干部职工有关统计业务知识的培训;以《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意见》《办法》《规定》等为重点,开展系统内统计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学习,为实现统计人“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的目标提供坚实保障。

(三)夯实基层统计基础。牢牢抓住企事业单位这个“牛鼻子”,以统计专业培训会、年报会及线上教育等为载体,对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开展统计业务知识培训;深入推进基层统计网格化建设,提高网格化工作覆盖面,通过统计机构专业指导、权威解读,企业之间相互学习、共同讨论等方式,切实增强基层单位学习统计知识、运用统计数据的能力与氛围。

(四)营造依法治统氛围。以构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体系为原则,针对不同群体,开展统计知识、统计原理、统计法治宣传;要抢抓“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节点,充分利用好大数据、“互联网+”的优势,开展以新媒体为主要平台的统计业务、统计法治宣传,不断拓展统计方法制度、法律法规宣传的覆盖面。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部门协作。主动与组织部、党校(行政学院)进行沟通对接,将统计业务知识、统计法治纳入有关主体班、中青班、任职班的培训计划;深化统计普法“进机关”活动,向广大领导干部宣传统计法治知识。

(二)制定工作计划。制定年度统计知识普及和业务培训计划,组织开展统计业务培训、轮训,切实提高全市统计系统干部职工的工作能力与专业素养;广泛深入开展统计法律法规、依法治统等方面内容的宣传、培训。

(三)规范统计资料。严格执行统计调查制度,按制度编制印发统计学习资料、宣传手册,录制培训视频。以基层统计网格为平台,以业务培训、数据质量评估、法治宣传为主题,规范统计资料编制,严把资料审核关。

(四)拓展宣传途径。有效利用统计信息网、微信、微博、基层统计网格等线上线下平台,积极开展统计知识普及和业务培训。以“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节点,广泛深入地开展有关统计原理、方法制度、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宣传,在全社会营造“知晓统计、理解统计、依法统计”的浓厚氛围。

(五)做好监督检查。各单位要密切合作,及时沟通,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统计制度要求,履行监督职责,确保统计知识普及和业务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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