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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杭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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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21年杭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6月17日
2021年杭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1年杭州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数智杭州•宜居天堂”的发展导向,提升政务公开质效,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努力为浙江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贡献杭州力量。 一、注重深层次挖掘,强化重点领域政务公开 (一)高站位抓好重要政府信息公开。做好我市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更新维护工作,为公众提供“一站式”文件查阅和下载服务。各区、县(市)要梳理归集本级政府及部门重要政策文件,推进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统一公开,形成数据库,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时发布草案及相关起草说明,明确提出征求意见的方式和期限,并在征求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公开意见征求采纳情况。因决策事项调整未能公开征求意见的,应及时作出情况说明。[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司法局,其他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二)高品质抓好各类规划信息集中公开。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内容涉密外,要主动公开本级、本系统的“十四五”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市政府门户网站要对各类规划进行归集整理,以专栏形式全面展示全市规划体系,提升社会关注度,推动规划更好落地。各区、县(市)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做好本单位历史规划的归集整理,并形成专栏主动公开至政府门户网站。[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数据资源局,其他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三)高水平抓好政务服务和市场监管信息公开。推进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线上线下双管齐下,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助力打造一键直达的“指尖上的行政服务中心”。开展“亲清”驾驶舱试点建设,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管理,整合政务信息和公共需求资源,通过供给侧、需求侧数据互通,打通为企服务“神经末梢”。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同步更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切实做到透明公正、平稳有序。强化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和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法规与执法信息公开,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深化信用杭州建设,有效发挥信用建设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创新社会治理中的作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审管办,其他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四)高标准抓好财政信息公开。继续按要求做好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专题专栏建设。扩大财政预决算公开范围,做好部门所属单位预决算,及重点项目的预算安排、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等情况的公开。对政府采购公告、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采购信息要全环节公开。加大地方政府债务公开力度,归集整理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及还本付息情况等信息,定期向社会公开。推动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向村(社区)延伸,并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区、县(市)政府] (五)高质量抓好涉疫信息公开。依法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工作,确保疫苗接种、散发疫情、隔离管控、流调溯源、精准防控、冷链物流、假期人员流动等相关信息的及时、全面、精准公开。及时维护更新政府门户网站疫情防控专题专栏,拓宽防疫信息发布渠道,有针对性地做好权威政策解读,回应社会热点,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助力疫情防控落到实处。落实健康杭州三年行动计划,主动公开爱国卫生运动、医疗服务、医疗卫生知识科普、卫生监督检查等信息,改善健康环境,形成浓厚的健康文化氛围。[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各区、县(市)政府] 二、注重多角度切入,强化发布解读回应实效 (一)深化重大政策发布解读,助力政策落地落实。围绕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以“十四五”规划和政府工作报告为重点,针对数字化改革、创新驱动发展、智慧城市建设、乡村振兴、历史文化名城建设等方面出台的重大政策,及时公开政策内容,深入开展政策解读,有效推动重大政策落地实施。对照市政府2021年十件民生实事目标任务,持续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信息公开。常态化公开政府常务会议信息,第一时间上线专题页面,以图片、视频等形式解读会议精神,释放权威信号。[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二)重视多元化解读,力求政策传导零障碍。要注重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和解读效果,以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简明问答、新闻发布会等生动多样的解读形式,对政策背景、主要内容、政策举措、适用对象,以及关键词解释、新旧政策差异、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实质性解读,对普遍关注点和疑惑点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说明,杜绝摘抄文件内容、简单罗列标题等形式化解读。同时,政策制定(起草)机关要畅通政策传导和咨询渠道,建立政策解读向下传递机制,加强对基层的培训指导,确保政策执行精准有效不走样。做好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工作,积极开展“民生政策进万家”活动,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浙里办”、“亲清在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及线下行政服务中心等平台,开展“点单式”“一站式”服务。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严格按照编制要求,规范格式和内容,注意数据勾稽关系,配套图片解读,注重用基础性数据客观、全面反映工作情况。[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三)加强舆情回应,提高公众满意度。高度重视舆情回应工作,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应用,健全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工作协同机制,确保涉及本地、本部门的政务舆情热点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交办、第一时间回应。密切关注涉及营商环境、房地产金融、工资拖欠、生态环境、食药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并加强回应,推动各类风险及时化解。注重政民互动,增强回应关切的主动性。适应传播对象化、分众化趋势,充分利用新媒体平等交流、互动传播的特点和政府门户网站的互动功能,提升回应信息的到达率。强化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数据的分析应用,相关部门要对投诉集中的办事事项积极回应,改进办事流程,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信访局,其他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三、注重规范化答复,强化依申请件办理质量 (一)规范申请答复,提高公开质效。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完善法律顾问参与机制,主动向其征求法律意见,形成事前防范法律风险、事中严格依法办事、事后落实法律责任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工作机制。健全市区联动的政务公开综合协调机制,建立全市依申请公开案例共享机制,加强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化水平。全面推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机制,对依申请公开提供的政府信息同步开展审查研判,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转为主动公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准确把握适用范围,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和程序,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秩序。[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其他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二)坚持柔性答复,推动争议化解。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联合会商机制,遏制滥用申请权的现象,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避免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信访化。坚持柔性答复,对信息公开诉求进行指引和释疑,有效减少矛盾纠纷。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复议机构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则,统一审理标准,明确审理重点,解决“同案不同判”问题。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发挥行政机关化解纠纷的“分流阀”作用。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司法局,其他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四、注重数字化改革,强化智能平台渠道建设 (一)加强平台建设,促进实效提升。做优做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健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信息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机制,做到发布信息分类有序、权威准确,内容全面、便于获取利用。构建网上政府数据底座,推动政务公开、办事服务、政民互动等板块数据融会贯通。优化平台检索、下载功能,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政府信息。先行先试“数字政府”中政务公开模块建设,按照可视化、可操控要求,不断完善模块功能。拓展政府公报数字化应用,提高电子公报利用率。[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信访局、市数据资源局,其他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二)深化新媒体管理,拓展公开渠道。压实政务新媒体主管部门责任,按照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原则,规范运维管理。用好浙江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严格落实新账号开设备案制度,做好信息发布审核和前置风险识别工作。强化日常监管,及时通报、督促整改突出问题,对“开而不管”“不务正业”的账号坚决清理关停。紧密围绕政府职能定位做好内容建设,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优势,加强重要政策文件和民生信息推送,注重对热点话题的回应解读。增强办事服务功能,提供掌上服务。[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其他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三)精准信息推送,追求智慧公开。建立政府信息精准推送机制,以需求为导向,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政务新媒体等平台,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创新开展政策信息精准化、分众化推送。持续推进民生相关信息公开,重点推动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城市治理、社会治理、民生保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出行、气象、行政许可、企业公共信用信息等数据开放。注重保护数据安全,提高公开平台的安全防护能力,尤其要加强个人信息保护。[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经信局、市数据资源局、市审管办,其他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五、注重常态化监管,强化政务公开监督保障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区、县(市)政府办公室是本行政区域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推进本地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应推进检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日常检查、月度检查、季度交叉检查,全面自查短板、及时整改提升;应采取阶段性集中办公等方式,高效率推进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和重点专题开发建设;每季度末向市政府办公厅书面报送本地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检查等情况。[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 (二)夯实基层基础。坚持基层群众需求导向,根据国务院有关部门出台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持续优化调整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梳理细化年度重点工作涉及的公开事项并纳入标准目录。抓好标准目录的落实,探索标准目录和网站主动公开内容的直接对应发布机制,并跟踪评价实施情况。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标准并推进专区试点建设,提供依申请接收、政府信息查阅、重要政策现场解读、现场咨询解答等服务。深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助力优化公共服务。[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其他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三)加强监督保障。加强与宣传、网信、数据管理等部门的沟通协同,形成监管合力。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在政府绩效考核中权重不低于4%的指标要求,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强化经费保障,并将政务公开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培训和研讨交流,打造专业化的政务公开队伍。[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考评办,其他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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