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月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23.0%
发布日期:2021-05-26 09:53浏览次数:来源:市统计局

1-4月,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57亿元,增长23.0%,增速高于全省1.4个百分点,在全省11地市中排名第5。其中4月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61亿元,增长12.2%。

同比增速回落,但回暖反弹趋势加快。随着去年4月生产生活逐渐恢复正常,基数提升,本月增速回落,1-4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较1-3月回落4.7个百分点。与2019年1-4月相比,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4%,两年平均增长4.1%,较1-3月提高0.5个百分点,反弹加快。

住餐业维持快速反弹,行业全面恢复至疫情前水平。按消费形态分,实现商品零售额1707亿元,增长19.0%,较2019年1-4月增长8.6%,两年平均增长4.2%;餐饮收入350亿元,增长47.3%,较2019年1-4月增长7.4%,两年平均增长3.6%。

半数以上商品已恢复到疫情前水平,生活改善类商品增长较快。1-4月,全市限上批零业21类主要商品15增6降,汽车、石油、服装、化妆品、通讯器材类、文化办公用品类、烟酒、金银珠宝等多类商品快速增长,分别实现零售额364亿元、137亿元、103亿元、55.6亿元、44.9亿元、23.4亿元、23.0亿元和16.4亿元,分别增长52.0%、19.9%、32.4%、46.0%、21.3%、26.4%、30.0%和63.0%;受去年消费券促销带动基数抬高影响,粮油食品、日用品等商品销售较为低迷,分别实现零售额152亿元和94.8亿元,下降2.6%和4.8%。与疫情前相比,限上批零业21类主要商品12类已恢复到疫情前水平,汽车类、化妆品类、烟酒类、饮料类、体育、娱乐用品类等生活改善类商品增长较快。

高端商场保持快速增长,实体卖场和超市尚未恢复到疫情前水平。1-4月,受高端消费回流及上年同期低基数影响,杭州大厦等四大实体商场实现商品零售额58.4亿元,增长107.1 %,较2019年1-4月增长54.1%,两年平均增长24.1%。苏宁电器等三大实体卖场实现零售额9.8亿元,增长24.8%,疫情后恢复明显,但较2019年1-4月仍下降25.7%,两年平均下降13.8%。受去年保供托底、消费券促销导致基数较高和线上分流等影响,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有限公司等十大实体超市1-4月实现零售额80.4亿元,增速下降18.3%,较2019年1-4月下降11.9%,两年平均下降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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