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大幅回升
发布日期:2021-03-24 13:14浏览次数:来源:市统计局

受消费回暖和同期基数低影响, 1-2月,我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13亿元,同比增长30.9%,较2019年1-2月增长7.4%。按消费形态分,实现商品零售额846亿元,增长28.3%,较2019年同期增长8.4%;餐饮收入167亿元,增长46.0%,较2019年同期增长2.8%。
       一、网络零售继续保持高增长

1-2月,全市限额以上批零单位实现网络零售额190亿元,增长46.2%,高于全市社零平均增速15.3个百分点。特斯拉汽车销售服务(杭州)有限公司、杭州昊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杭州宜格化妆品有限公司、浙江森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电商均实现大幅增长。
       二、商场、卖场等重点实体恢复明显

1-2月,受高端商品消费回流等影响,杭州大厦等四大实体商场实现商品零售额30.3亿元,增长144.2%。苏宁电器等三大实体卖场实现零售额5.2亿元,增长67.1%。受去年保供托底基数相对较高、线上分流等因素影响,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有限公司等十大实体超市实现零售额47.5亿元,同比下降14.5%。
       三、汽车类、石油等权重商品快速增长

1-2月,受益于我市汽车双限新政,全市实现汽车类商品零售额166亿元,增长88.1%。受价格上涨和生产生活恢复影响,石油类商品扭转了去年的低迷态势,实现石油类商品零售额61.1亿元,增长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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