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市统计普法宣传工作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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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八五”普法的起步年。全市统计普法宣传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围绕市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部署以及《2021年法治杭州建设重点工作清单》任务,认真开展宪法法律学习,广泛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制定出台统计“八五”普法规划,组织实施统计普法“六进”,为在全社会营造依法治统、统计法治的浓郁氛围提供助力。 一、加强法治理论学习 (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市统计系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列为各级统计机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点学习内容,切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提升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为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提供良好法治保障。 (二)认真学习统计法律法规。 充分认识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对营造依法治统氛围,推进统计法治方面的重要作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为重点,开展系统内统计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学习,为实现人人“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的目标提供坚实保障。 二、出台“八五”普法规划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部署,组织开展全市统计“八五”普法规划的编制、出台工作。一是规划论证。严格按照省市有关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组织开展统计“八五”普法规划的意见征集、专家论证,确保规划的拟制符合法定程序;二是调研对接。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座谈走访等方式,切实掌握新时代下统计普法面对的新形势,基层对统计法治宣传的新需求。积极与上级部门进行对接,及时获取国家、省市有关“八五”普法的第一手资料;三是编制出台。在充分论证并结合全市统计工作实际的基础上,编制全市统计“八五”普法规划并正式下发,为全市未来一段时期的统计法治宣传提供政策指引。 三、落实法治宣教规定 根据《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定》(省政府令第386号),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统计调查职能优势,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开展以全市“八五”普法市民需求调查、“12·4”国家宪法日及“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主要内容的普法宣传教育,为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统计法治意识和统计工作法治化水平提供保障。同时,积极参加市普法办组织开展的法治教育宣传规划和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为推进法治杭州建设贡献统计力量。 四、深化统计普法“六进” (一)深化统计普法“进机关”。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进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成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根据国家、省市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决策部署,结合统计“八五”普法宣传实际,通过呈送统计法治读本、开展以案释法等形式,深化统计普法“进机关”活动,切实提高广大领导干部依法治统的责任意识。 (二)深化统计普法“进社区、进乡村”。 以构筑统计法治宣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体系为抓手,针对不同群体,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活动。在街道社区的,要充分利用好大数据、“互联网+”的优势,开展以新媒体为主要平台的统计普法;在乡村地区的,要结合基层实际,继续以广场普法、橱窗(公告栏)释法、横幅说法等为载体,开展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统计普法活动,切实增强统计法治宣传的实效性。 (三)深化统计普法“进企业、进单位、进学校”。 牢牢抓住企事业单位这个“牛鼻子”,以统计专业培训会、年报会等为载体,对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和统计员开展统计法治教育,切实提高相关人员对统计法律法规的敬畏意识;与市普法、教育部门进行对接,组织开展统计法治进学校活动,实现统计普法校园“零突破”,不断拓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的覆盖面。 五、做好主题普法宣传 (一)做好统计开放日法治宣传。 以“9·20”统计开放日为契机,在切实做好统计政务信息公开、数据资料发布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同时,要不断改进法治宣传手段,紧扣开放日主题主旨,积极推进“开门普法”,通过邀请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统计员参观座谈等方式,切实提升统计调查对象对统计法治、依法治统的理解度和认同感。 (二)做好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 根据上级部署,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和“宪法进万家”等学习宣传活动,将统计普法与宪法宣传结合起来。适时组织局机关新进人员参观“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不断增强统计干部的宪法法治意识。 (三)做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法治宣传。 锚定“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广泛深入地开展统计法治宣传。在扎实做好系统内普法、向统计调查对象送法等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密切与司法普法部门的沟通联系,把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与12月宪法宣传周(月)系列活动结合起来,切实提高统计普法的社会效应和覆盖范围。 六、创新普法宣传形式 根据新时代下统计法治宣传的新需要,结合“八五”普法开局起步的新部署,在认真组织开展传统普法宣传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我市在大数据、“互联网+”方面的优势,以网络、微博、微信等为载体,广泛开展具有交互式体验,具备“声光色”特点的统计法治宣传,进一步提升统计调查对象、人民群众对统计普法的认同度和获得感,为在全社会营造更加浓郁的统计法治氛围提供助力。 附件:1.2021年全市统计系统法律法规学习计划 2.2021年全市统计普法责任清单 附件1 2021年全市统计系统法律法规学习计划
附件2 2021年全市统计普法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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