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统计局关于征集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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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杭州市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水平,经研究,现向社会公开征集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一、征集范围 2021年由市统计局具体承办,具有基础性、全局性、长期性及综合性等特点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二个方面: (一)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重大统计政策或措施; (二)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统计规划。 二、征集时间 2021年1月20日至2月4日 三、征集方式 征求意见通过书面反馈的方式进行。 通信地址:市民中心A座10楼杭州市统计局 邮编:310026 联系人:丁昊;联系方式:85257263
杭 州 市 统 计 局 2021年1月2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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