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市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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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七五”普法收官之年。全市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的部署,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开展宪法法律学习,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实施统计普法“六进”,确保全面完成“七五”普法规划各项任务,切实推进统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加快建设独特韵味别样精彩世界名城、努力打造展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窗口提供坚强有力的统计法治保障。 一、围绕中心,学习贯彻依法治国整体方略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学法用法的首要政治任务,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列入各级统计机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切实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 以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统领,大力宣传我国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部署,强化浙江“三个地”省会城市的责任担当,模范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切实推进统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突出重点,全面完成“七五”普法总结验收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统计局有关“七五”普法总结验收的部署,切实做好全市统计系统“七五”普法总结验收。一是制发标准。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全市“七五”统计普法规划考核验收标准,确保有关工作扎实推进;二是开展评议。通过书面审查、实地勘查、会议评查等方式,对全市统计系统“七五”普法工作进行考核评议;三是报送资料。在认真开展自查评议的基础上,根据省、市有关要求,梳理汇总全市“七五”普法台账资料,并按规定报送有关部门;四是评选先进。全面总结我市统计“七五”普法各项工作,认真严谨开展有关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推荐评选,切实营造统计法治领域“争先创优”、“力争上游”的浓郁氛围;五是展示成果。充分总结全市统计系统“七五”期间的亮点、成效和创新,以网络、微博、微信等为主要载体,全面展示五年来的统计法治工作成果。 三、抓好“六进”,不断深化统计普法宣传教育 (一)抓好统计普法“进机关”。 根据全市统计法治建设的总体目标,聚焦国家、省市有关加强统计领域数字造假问题执纪执法的部署要求,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通过组织专题统计法治讲座、呈送统计违法案例选编等方式,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统计纪律、统计法律等方面的宣传;通过组织党员干部统计法治知识测试、发放统计普法读本等手段,切实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统计法治意识。 (二)抓好统计普法“进企业、进单位、进学校”。 紧紧围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的中心工作,以统计业务培训会、统计年报会和统计业务工作群等为载体,扎实开展统计法治宣传,切实增强企业单位负责人、统计人员的依法统计意识;以统计数据检查为契机,通过“上门送法”的方式,切实提高统计调查对象知法守法遵法的自觉;进一步加强与普法部门的沟通联系,将统计法治纳入青少年普法教育的内容,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学统计法、用统计法、守统计法的观念。 (三)抓好统计普法“进社区、进乡村”。 不断拓展统计普法的覆盖面,将统计法治宣传向基层延伸,“走入寻常百姓家”。针对不同受众群体,开展符合当地实际、群众所需的统计普法。进社区的,充分利用我市大数据、“互联网+”的优势,开展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且具有交互性的统计法治宣传;进乡村的,进一步利用好“挂旗子、摆台子、发册子”的普法形式,开展好农村居民喜闻乐见的普法活动,切实增强统计普法的实际效果。 四、把握节点,切实提高统计普法工作成效 进一步把握“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时间节点,通过开展主题征文、广场宣传、知识竞赛、微视频征集等方式,广泛深入地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在此基础上,通过专题社会评价、民意调查的方式,进一步掌握市民群众对统计普法知晓度、统计普法满意度、统计普法获得感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为切实提高统计普法工作成效提供民意支撑。 五、锚定目标,科学谋划“八五”普法工作任务 在全面总结统计“七五”普法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锚定依法治统目标,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科学谋划新时代统计“八五”普法工作任务,为在全社会营造“知晓统计法、学习统计法、遵守统计法、使用统计法”的浓郁氛围提供保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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