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三立足”全面部署统计普法工作 | ||||||||
|
||||||||
为进一步创新普法,增强全民统计法治意识,我局立足实效性、针对性、有效性,全面部署2019年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立足实效性,在普法内容上突出重点。重点学习宣传好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政策性文件。 二是立足针对性,在普法对象上抓住关键。着重抓好党政领导、统计机构、调查对象、社会公众四个层面的统计法治宣传。一是对领导干部普法。要通过将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上理论中心组、常委会会议常务会议等形式进行学习,并通过加强工作汇报,及时传达上级统计工作精神,借助上级检查调研督察等途径,积极做好对领导干部的法治宣传工作,使党政领导重视统计、用好统计、不干预统计。二是对统计机构人员普法。要把学习政策性文件、法律法规与经常性的党性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业务培训相结合,着力提高统计人员知法、用法、普法、执法的能力,始终将依法统计、不出假数作为政府统计部门重大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政治任务,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讲真话、报实数,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三是对统计调查对象普法。要充分利用统计培训会、工作布置会、年报会等载体,把统计违法典型案例、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统计信用列入必讲内容;紧抓普查、专项调查、统计执法检查、调研走访等时机,通过上门送法、检查中普法的方式,向统计调查对象开展面对面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统计调查对象统计责任和法治意识。同时加大对重大统计违法案件通报曝光和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的公示力度,充分发挥“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作用。四是对社会公众普法。积极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园区、进镇街、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进一步创新开展“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点时间节点统计法治集中宣传活动,引导社会公众充分了解统计法和统计工作,切实提高统计法治意识。 三是立足有效性,在普法方式上力求创新。一是切实开拓占领“互联网+”平台。要善于运用微博、微信、门户网站开展统计法治宣传,通过形式新颖、内容丰富、互动交流的全新统计普法手段,不断增强统计普法效果。二是加强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发挥以案释法的引导、规范、预防和教育功能,要根据统计调查对象特点,有针对性开展以案释法工作,促进以案释法与文书说理、舆论宣传工作的有效结合,使之更直观、更形象、更生动,切实增强社会公众对统计法治实践的感受和认知。 (政策法规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