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四完善”进一步筑牢统计依法行政工作基础
发布日期: 2019- 03- 13 00: 00 浏览次数: 来源: 市统计局

为深入推进统计依法行政工作,我局“四完善”进一步筑牢统计依法行政工作基础。

一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力度,贯彻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有关管理规定,进一步发挥好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和特邀统计执法监督员在重大行政决策、重点案件办理和重要法律事务中的职能作用。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相关配套制度,为依法行政工作提供更加科学合理的制度依据。

二是完善统计行政执法程序。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完善统计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统计执法程序规范,进一步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统计处罚、统计检查等执法行为;健全统计执法调查取证告知等制度,明确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的适用条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进一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三是完善处罚案卷评查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制度,完善行政处罚案卷监督检查记录制度,组织开展全市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邀请法律顾问参加案卷评查工作,发现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规范和提质工作,切实增强案卷评查工作的实效性。

四是完善统计信用体系建设。积极适应诚信社会建设的大趋势,以诚信统计促进统计数据质量的提高。加大对统计失信单位的曝光公示力度。对统计数据虚报、瞒报数额较大,或虚报率、瞒报率较高的单位,以及在执法检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一律按规定认定为统计严重失信单位,运用信用平台实施联合惩戒。认真开展统计诚信单位评价工作,营造统计调查单位诚信统计的良好氛围。 

                            (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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