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统计局关于2018年统计普法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思路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9-02-02 00:00浏览次数: 来源:市统计局

一、2018年统计普法工作总结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统计部门及市普法办的指导下,杭州统计普法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全市统计中心工作,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相关意见和国家、省、市统计“七五”普法规划及《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杭州市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坚持以推进依法治统为目标、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科学完善统计法治工作机制,扎实推进统计普法工作,不断提升统计普法能力,全市统计普法工作取得了新成绩,为全市统计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以“拉高站位”为重点,扎实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宪法学习宣传。

1.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任务。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及处室学习重要内容,深入学习领会,真正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2018年举办五期全市统计系统及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统计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培训班,邀请市委党校、浙江工商大学教授进行专题授课,全市统计系统干部近450人次参加培训班。并组织干部职工通过“国家统计局在线学习中心”和“浙江统计教育培训在线学习中心”两个平台在线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学习培训干部职工更加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

2.深入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大力宣传杭州市改革开放40周年成就。编辑出版《数说杭州——激荡四十年》一书,以统计数据为基础,以文字、图表融合的方式真实反映杭州经济发展、人民生活、社会治理等惊鸿巨变40年,杭州改革开放成就。并与杭州日报联合出品5期“激荡四十年,数说新杭州”宣传专版。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党章的基本内容,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学习宣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并邀请市委党校万雪芬副教授和方卫红副教授分别作题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党章 做符合党章要求的共产党员》和《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党章的新内容、新要求》专题讲座。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邀请局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裘宇清律师做专题讲座,通过深入解读,使干部职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具体的监察工作有一个全新的了解,不断增强依法治统、依法统计的能力,切实把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落实到具体行动上,为我市统计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和纪律保障。

3.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根据市普法教育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通知》精神,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年初将宪法学习纳入局《2018年全市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计划》《2018年全市统计系统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学习安排》,利用党组中心组、党员学习日、处室周五学习日等开展宪法的学习。为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还特邀市委党校教授刘铮作题为《树立宪法权威及宪法新修正》专题讲座。同时,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宪法知识竞赛等活动。“12.4”全国第五个宪法日,举办了以“全面弘扬宪法精神,奋力推进依法治统”为主题的广场法治宣传活动,掀起学习宣传宪法的热潮。

(二)以“落实责任”为关键,稳步推进统计普法宣传教育。

1.制定切实可行的普法计划。年初制定下发了《2018年全市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明确了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工作步骤等,并对各级统计系统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统计系统公职人员学法、党政领导统计普法宣教、统计调查对象普法宣教以及主题宣教活动内容和重点宣传时点等都提出了具体要求,为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全面依法治国,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2.强化统计普法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全市统计普法的领导,局党组把统计普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经常研究统计普法工作。局主要领导每季听取全市统计普法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对下阶段统计普法工作提出要求;局分管领导每月都要对统计普法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全年统计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3.不断完善统计普法责任制。认真落实中央、省、市“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意见,制定了《杭州市统计局关于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明确普法工作任务,进一步健全完善协调协作机制,发挥各处室在普法宣传教育中的职能作用,结合日常工作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明确普法职责,把普法作为全面推进统计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纳入部门工作总体布局,做到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开展普法责任制检查和督导工作。将普法宣传渗透进统计行政执法的各个环节,使执法过程成为最生动的普法实践。

4.积极推进以案释法工作。不断强化统计执法、法律服务过程中的释法说理。重视统计违法典型案例的收集,注重发挥以案释法的引导、规范、预防和教育功能,将其作为业务培训、案例指导、法治宣传的重要资料,根据统计调查对象特点,有针对性开展以案释法工作,促进以案释法与文书说理、舆论宣传工作的有效结合,精心制作动漫文字结合的以案释法展板在广场展出,制作宣传册向社会公众发放;在“杭州统计”微信公众号上开辟“以案释法”专栏吸引公众关注;积极参与市普法办举办的杭州市首届“以案释法”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活动;局领导和法治机构负责人积极参加市法制办组织的旁听行政诉讼庭审活动。通过以案释法,切实增强领导、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等对统计法治实践的感受和认知。

5.推进法治文化新发展。积极参加市普法办举办的各类活动,选送的《新时代统计普法问题与对策研究》一文获得2018年度全市普法理论调研优秀成果优胜奖;并积极向市普法办报送法治宣传教育政务信息,截至12月中旬被采用20篇;12月宪法宣传周期间推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宣传视频在地铁、公交上滚动播出;积极推进法治文创作品,自编、自导、自演统计法治宣传节目在大型广场宣传演出,现场群众参与度高,现场气氛热烈,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局党组书记、局长杜国忠在《杭州日报》上发表《奋力推进依法治统 确保统计数据质量》的署名文章。举办以“全面弘扬宪法精神,奋力推进依法治统”为主题的“寻找统计学法达人”微信线上法律法规竞答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等为学法题库主要内容,社会公众学法热情高涨,网评气氛浓厚,浏览人数28680人,参与人数23943人。

6.加强统计普法宣传队伍建设。结合新时代统计普法工作的实际,加大统计法治人员普法业务知识的培训,5月举办了统计普法业务骨干培训班,并邀请局统计法律顾问授课,并就如何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进行研讨和交流。通过培训、专题讲座、研讨等方式,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普法工作能力和水平。2018年,我局一位干部入选浙江省政府首批立法工作志愿者和杭州市普法志愿者。

(三)以“关键少数”为突破,积极推进多层面统计普法宣教。

1.推动领导干部普法宣教。加强对党政领导这一“关键少数”人员的统计普法宣教。经与市普法办的沟通协商,首次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纳入全市市管干部和公务员网上学法用法内容;在市委党校举办的主体班培训中,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列入其中,由局有关领导亲自授课,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及统计工作;局法治机构负责人多次给部门、区、县(市)乡镇(街道)领导上统计法治课。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制度,把法治学习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导班子学习的重要内容,今年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导班子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民法总则》及党内法规、统计法律法规12次。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领导统计工作、带头遵守统计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筑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思想防线。

2.强化统计系统人员普法宣教。高度重视统计系统公职人员学法、懂法、守法,进一步提高统计系统公职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以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为平台,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民法总则》及党内法规、统计法律法规列入全局干部职工月度学习、党支部主题学习日学习内容,把举办统计法治专题培训班列入“四提一争”活动重点任务清单;全局干部职工年度学法均超40学时;并加大全市统计系统干部职工的统计法治知识培训力度,今年4次组织统计法治知识培训及法治专题讲座。积极参加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公职人员)年度学法用法考试,通过率均达100%。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教育培训,提高了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3.加大统计调查对象普法宣教。充分利用统计培训会、工作布置会、年报会等载体,把统计违法典型案例、统计法知识列入必讲内容,为进一步提高统计法治宣教实效,专门制订了“由浅入深,案例搭配”的宣讲教案,即在向统计人员讲授依法统计的重要意义,统计法律法规原则的基础上,重点分析可能导致违反统计法规定的各类统计行为,以及因此所要承担的不利后果,并引入执法实务案例,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帮助统计人员更好的理解统计法,进而遵守统计法,切实增强统计普法宣教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紧抓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统计稽查、统计专项检查、工作督导等时机,通过上门送法、检查中普法的方式,向统计调查对象开展面对面的统计普法宣教。同时,加大对统计违法案件通报曝光和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的公示力度,充分发挥“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作用。

(四)以“方式创新”为理念,推动统计普法宣教取得新成效。

1.积极探索“智慧普法”。顺应智能化和“互联网+”发展大趋势,深入推进全媒体普法体系建设。充分利用杭州统计信息网、杭州统计微博(微信)等平台及时推送和加载更新有关统计法律法规知识,2018年制作微信、微博统计法治宣传作品10余次,作品以突出学习宣传宪法、统计法律法规、以案释法、统计诚信、改革开放40年成就宣传为主题,内容正面,题材广泛,具有较强的表现力,增强普法的趣味性、吸引力,多个作品被国家统计局“统计微讯”录用。

2.创新统计普法模式。一是全年与杭州电视台综合一套天气预报栏目合作,开展统计法治、统计诚信、统计工作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普法受众;二是结合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在杭州市区繁华地段及企业密度较大的区域(如杭州大厦、百货大楼、工联大厦、梦想小镇等)建筑外墙电子屏上滚动播放依法普查的宣传片;在地铁站、地铁和公交车上放送依法普查的宣传片及广告。并专门设计制作了“贯彻《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做诚信企业、报真实数字”的宣传海报4000份,下发至全市所有的乡镇(街道)、社区(村)宣传橱窗张贴。三是创新开展“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活动,引导社会公众充分了解统计法和统计工作,切实提高全民宪法意识和统计法治意识。9.20统计开放日,制作了“坚持依法统计,强化统计诚信,案说统计违法失信受严惩”宣传展板和“统计普法宣传你问我答”宣传折页,在西湖文化广场进行现场宣传活动;“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宣传月期间,在西湖区莲花广场举行统计法治宣传暨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活动月启动仪式。统计法治宣传形式多样,寓教于乐,有文艺表演,例如三句半、快板、诗朗诵等精彩纷呈的法治宣传自创节目;有统计知识有奖竞答;播放统计法治和经济普查宣传片;广场摆放大量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以及现场发放统计法治(知识)等宣传资料,并接受群众咨询活动,通过宣传增强了全民法治观念,推动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统计法治意识,扩大统计影响,收到了良好统计法治宣传效果。宣传月期间,推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依法普查的两个宣传视频在地铁、公交车上流动播出,增强社会公众对统计法的了解和认知度,营造全社会 “学法、懂法、守法”的浓郁氛围。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给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带来的新挑战新压力。同时,我市统计普法宣传工作自身也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如普法形式创新不够足,普法内容还不够丰富,普法投入尚待提高。上述这些问题与不足,需要通过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创新,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9年初步工作思路

2019年,我局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将持续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进一步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及国家、省、市统计“七五”普法规划为抓手,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全力推进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努力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

(一)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宪法及党内法规学习宣传。

1.继续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宣传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宣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国体和政体、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培养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至上理念。

2.加强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突出宣传党章。宣传党章的基本内容,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重点宣传党内法规制度。大力宣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

(二)扎实推进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

1.推动全市统计“七五”普法。按照统计“七五”普法规划和《2019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继续把握“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主要节点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紧密结合各类普查、统计年定报等重点任务,把主题宣传与本地区统计工作结合起来,做好对党政领导干部、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和广大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

2.以12月统计法治宣传月为契机开展大规模普法宣传。印制普法宣传品,充分利用报刊、媒体、网络等渠道,通过组织依法统计知识竞赛、演讲、征文等形式活泼、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活动,增强统计普法宣传的吸引力,掀起统计普法宣传高潮,扩大依法统计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

3.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定期开展党组中心组学法、会前学法、集中学法、法治讲座等活动。进一步推动统计法进党校、进行政学院常态化,提升领导干部对统计法律法规的重视程度,筑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思想防线。

4.扎实推进“以案释法”。加强统计执法案例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加大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曝光力度,充分发挥“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作用,提升统计行政执法影响力。

5.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协调协作机制,发挥各相关单位在普法教育中的职能作用,结合日常工作开展普法宣传,明确普法职责,开展普法责任制检查和督导工作。将普法宣传渗透进统计行政执法的各个环节,使执法过程成为最生动的普法实践。

6.稳步推进统计信用建设。继续深入开展统计诚信单位评定工作,完善跟踪服务和退出机制。严格认定严重失信企业,依法做好统计信用信息的记录和公示。健全联合奖励和联合惩戒机制,充分发挥对统计失信企业的惩戒作用和警示作用,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杭州市统计局

2018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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