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区局统计法治宣传月活动呈现“四大特点”
发布日期: 2019- 01- 07 00: 00 浏览次数: 来源: 市统计局

富阳区统计局以“全面弘扬宪法精神,奋力推进依法治统”为主题,结合四经普集中开展以宪法、统计法、经济普查条例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丰富了统计普法大餐并取得实效。

一是普法宣传活动“形式多样”。12月4日,在郁达夫广场开展了统计法治宣传活动,向前来咨询的市民发放了印有统计法宣传内容的环保袋500余只,发放统计宣传折页600余本,现场解答100多人次。12月4日至8日举办统计法、经济普查条例为内容微信有奖竞答活动,活动提供5道单选题,采用微信红包奖励的方式,设有一等奖100名,每人10元;二等奖1800名,每人5元。竞答活动共有4682人参加。根据统一部署,认真抓好统计法知识竞赛工作,共收到统计法知识竞赛答题卡1980余份,统计征文3篇并上报杭州市局。12月7日在“杭州富阳”网站公开曝光了今年以来查处的4起统计违法案件,起到了“查处一件,教育一片”的效果。

二是调查对象采用 “以会代训”。2018年为经普普查年,富阳区局为进一步加强对“四上”单位的培训,组成了局业务讲师团对全区1300余家“四上”单位进行轮训,宣讲统计违法行为以及造成的法律后果并将“依法统计与诚信企业”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向一套表单位进行灌输,进一步提高对统计法的敬畏意识,同时也丰盛了统计普法“大餐”。

三是普法与经普“有机结合”。以“四经普”为契机,通过在“杭州富阳”网站刊登区统计局局长关于依法统计依法普查方面的署名文章,在富阳日报发表四经普法治宣传公告,增强全社会对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认识。12月20日富阳区广播电台制作了“早间8:05《新闻早高峰》嘉宾访谈--第四次经济普查你要知道的事”节目。重点解答了为什么要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此次经济普查的主要目的、对象、内容、时间,以及如何确保这次经济普查顺利实施、经济普查调查对象需要怎么做等问题。12月21日,富阳区经普办接受富阳区电视台“四经普”专题采访。富阳区统计局局长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包莹莹及数据质量控制资料开发组组长杨芳接受采访。12月15日-12月21日举行微信点赞转发活动,活动在富阳统计微信号开展,转发内容为第四次经济普查科普小视频,活动总转发集赞数18625个。

四是普法宣传“上下联动”。在“12?4”宪法日及“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富阳区局及各乡镇(街道)组织力量在公共场所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利用横幅标语,广场宣传、手机短信及各种宣传纪念品等载体,对社会公众进行统计法治宣传。富春街道、东洲街道、银湖街道、新登镇等乡镇(街道)通过在超市门口广场设置法律咨询台,发放经济普查面面观、统计法及实施条例宣传册,悬挂宣传横幅,到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摆放宣传板等形式,开展统计普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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