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六个进一步”谋划2019年统计法治重点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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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防范和惩治统计违法行为,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信,我局在总结2018年统计法治工作的基础上,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认真梳理谋划2019年统计法治工作思路和重点,为明年统计法治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是进一步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深入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统计体制改革加强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到党的纪律和规矩的教育,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进一步落实地方党政领导的领导责任、调查对象如实提供调查资料的直接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 二是进一步健全统计法治工作机制。建立完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进行细化分工,落实到每个处室、每个岗位、每个人员,将责任落实到位,压力传导到位,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贯彻执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 ,认真落实记录台账填报工作,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具体责任人。 三是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检查。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在保持行政执法效能稳步提升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的科学性、严谨性和规范性。严格执行“双随机”抽查制度,主动积极地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做到常态化、制度化,并实现各区、县(市)统计执法检查和各专业统计执法检查全覆盖,严厉查处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迟报、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切实做好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确保数出有据、真实准确。 四是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统计法治制度,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力度,贯彻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有关管理规定,进一步发挥好法律顾问和特邀统计执法监督员在重大行政决策、重点案件办理和重要法律事务中的职能作用。修订完善依法行政相关配套制度,为依法行政工作提供更加科学合理的制度依据。 五是进一步推进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普法责任制考核,大力开展制度化、经常化、立体化、重点化、多样化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大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着力抓好对各级领导干部、统计工作者及统计调查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加强统计职业道德教育,自觉践行统计核心价值观,讲真话、报实数,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创新开展“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活动,引导社会公众充分了解统计法和统计工作,切实提高全民宪法意识和统计法治意识。 六是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监督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统,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队伍至关重要。加强统计执法监督,首先要把这支队伍建设好。要求各地切实贯彻《意见》《办法》《规定》,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争取机构和人员编制,配好配强统计执法人员。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法治队伍。统计执法人员必须忠于法律、捍卫法律,严格执法、敢于担当,为防范和遏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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