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局开展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数据质量自查自纠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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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数据质量,切实强化固定资产统计数据质量监管责任,做好依法统计,保障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杭州市统计局杭州市社会经济调查局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杭州市统计局杭州市社会经济调查局关于开展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数据质量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余杭区统计局积极谋划,制定方案,全面开展统计自查自纠工作。 一是积极动员,全面提高思想认识。9月20日,区统计局组织召开镇街、平台及各区直部门的投资统计工作会议,部署落实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数据质量自查自纠工作,要求认真学习,严把“质量大关”,以本次自查自纠工作为契机,将相关精神切切实实地落实到投资项目中。坚持问题导向、质量导向、效果导向,实事求是、应统尽统,着力解决统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担负起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二是有条不紊,分段推进自查自纠工作。为保此次工作质量和成效,区统计局及时制定了《余杭区统计局关于开展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数据质量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此次工作分三阶段进行。第一阶段,9月30日前,镇街(平台)及区直部门落实指导,各项目单位对照工作要求自行开展自查自纠。第二阶段,10月15日前,各镇街(平台)及区直单位开展抽查工作,检查项目“一项目一档案”基础工作,核实项目投资数据真实性、准确性。第三阶段,10月下旬至11月,区统计局将开展抽查工作,对自查隐瞒的统计违法行为,将向区局法规科移交有关线索并依法立案查处,对投资数据出现异常波动和匹配性较差的地区将重点查、反复查,确保投资统计数据质量。 三是落实整改,有效巩固自查自纠成果。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着重从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入手,做到边查边改;从统计基础工作抓起,以提高源头数据质量,争取在短时期内把全区统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首先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增强统计人员的法治意识。其次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统计人员工作水平,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统计队伍。再次健全工作制度,全面提升统计工作规范性,真正做到“数出有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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