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杭州市人口变动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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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统计局统一部署,以2016年11月1日零时为时点,进行了全市5‰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工作。这次调查全市抽中159个样本小区,根据抽样调查结果推算的全市2016年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人口总量 2016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为918.8万人,比2015年末增加17.0万人,增幅1.89%。 二、城乡构成 2016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中,城镇人口700.13万人,占总人口的(即城镇化率)76.2%,与2015年相比,城镇化率提高0.9个百分点;农村人口为218.67万人,占总人口的23.8%。 三、增长情况 全市2015年11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人口出生率为11.1‰,死亡率为5.1‰,自然增长率为6.0‰。 四、各区人口 2016年末各区、县(市)常住人口一览表
注:常住人口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全部人口: (1)户籍在本地,且居住在本地,即人户一致的人员; (2)户籍在本地,调查时点不居住在本地,且离开户籍地不满半年的人员,即外出不满半年的人员; (3)户籍在本地,调查时点居住在国(境)外的人员; (4)户籍不在本地,调查时点居住在本地,且离开户籍地半年以上的人员; (5)调查点时居住在本地的户口待定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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