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统计法治集中宣传月活动亮点纷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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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和12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期间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杭州根据国家和省统计局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观念,深化统计改革、全面依法治国”活动主题,积极拓展各类宣传平台,不断丰富宣传形式,全市宣传月活动取得较好的效果和社会影响。 一是优化传统宣传产品。为提高传统宣传的效果,在设计法治宣传册和宣传品上下功夫,使统计法治宣传册、宣传品更有针对性、更接地气、更融入群众生活。如:江干区统计局编印《与你相关的统计法》宣传手册,此手册用漫画的形式进行统计法治宣传,增加了趣味性,提高了宣传效果;淳安县统计局编印《以案说法—统计普法宣传读本》和《统计法律知识宣传折页》;富阳区统计局制作了印有统计法治宣传内容的环保袋、餐巾纸开展广场宣传,拉近统计法律法规与社会公众之间的距离。 二是拓展普法宣传领域。为进一步拓展“互联网+”普法载体平台,各区、县(市)在政府门户网站主页明显位置加载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和12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的相关内容进行统计法治宣传,拉近了政府统计工作与统计调查对象的距离。以微博、微信为载体,开展统计法治宣传,起到了可视性、趣味性和交互性统计法治宣传效果。活动期间,全市在微信微博上编辑统计法治宣传标语及信息74条。以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公告橱窗为平台,设置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专栏,在宣传活动期间运用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等公告橱窗宣传统计法治409个。 三是创新普法宣传手段。杭州市局及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统计局分别通过“杭州统计”“萧山统计”、“余杭统计”、“富阳统计”微信公众号面向全社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有奖竞答活动,共12140人次参加竞答活动;杭州市局利用市民中心21个电视大屏连续一周滚动播放统计法治宣传视频;上城区统计局组织开展了“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环湖走”活动,向过往群众发放统计法治宣传资料;江干区统计局举办了《弘扬法治精神 推进依法治国》统计‘七五’普法宣传周文艺演出活动;萧山区统计局以辖区内公交、报刊亭、电子流动屏幕、地铁广告为载体,广泛宣传“依法统计、保障真实”;余杭区在《余杭晨报》开辟“数说余杭”专版,介绍区统计法治建设情况,解读统计违法案例;桐庐县通过广播电台FM9.3每日滚动播放5条统计法治宣传口号,并举办12.8现场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决赛在桐庐县电视台现场直播;淳安县在淳安电视台黄金时段播放统计法治宣传专题片,并在《今日千岛湖报》整版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工作和统计知识。其他区、县(市)也不断创新统计普法宣传手段,在社会上均起到良好的宣传效果。 (政策法规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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