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杭州调查队杭州市社会经济调查局关于开展村级统计调查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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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统调〔2012〕57号 各有关区、县(市)、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统计局(调查队),局队各处室、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调查力量,提高统计服务水平的意见》(杭政函〔2010〕2号)精神,根据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市社会经济调查局《关于切实加强村级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杭统调〔2012〕49号)的要求,现就在全市开展村级统计调查工作规范化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三个提高”的目标,开展以统计队伍、统计业务、统计法制和统计信息化建设为重点的村级统计调查工作规范化建设,夯实村级统计调查工作基础,全面提升村级统计调查工作水平,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统计服务。 二、实施范围 在全市所有行政村开展村级统计调查工作规范化建设。 三、主要内容 (一)统计队伍建设 1、加强村级统计调查工作的领导,实行村书记或村主任负责制,明确和落实村统计工作负责人,将统计调查工作纳入村领导议事日程。 2、建立健全村级统计调查工作制度,明确村统计人员岗位职责,并上墙公布。 3、加强村级统计调查队伍建设,落实固定的统计工作办公场所,配备相对稳定的村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工作量大的行政村可以配备专职统计人员。对年龄超过55周岁、文化程度高中以下、不能操作计算机的村统计人员原则上要进行调整,对暂时无法调整的要配备相应的辅助人员。村统计人员的变动,及时报所在乡镇(街道)统计机构备案。 4、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规定,村统计人员应依法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上岗,并按要求参加统计继续教育以及统计业务知识培训。 5、安排和解决村级统计调查工作经费,确保本村各项统计调查工作正常开展。要落实村统计人员的工作补贴,严格按规定使用村级统计调查工作补助经费。有条件的地方,要为村统计人员提供(购买)医疗、养老保险(金)等保障。 (二)统计业务建设 1、做好农林牧渔生产和村级经济以及基本情况的统计工作,按要求开展粮食生产监测工作。 2、做好工业、批零贸易、固定资产投资和建筑业、服务业单位及个体经营户的联系、登记、催报等工作。 3、做好经济普查、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工作。 4、做好城乡住户调查(含低收入住户调查)、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力调查以及民情民意等各类专项调查工作。 5、协助乡镇(街道)做好统计单位名录库工作节点延伸后村内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清查摸底及统计登记入库等工作。 6、按规定设置农业、工业(能源)、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等专业统计(调查)的统计台账。 7、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对统计调查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及时分类、整理,实行专人管理、专柜放置。村统计人员变动应及时办理统计资料交接手续。 8、完成上级统计调查部门和乡镇(街道)布置的其他统计调查工作任务。 (三)统计法制建设 1、组织开展本村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村领导和村统计人员按要求参加统计法制教育。 2、坚持依法统计,实事求是,报表数据出现异常情况的能及时说明并自觉接受统计查询。 3、按照上级统计调查部门的布置和要求,认真开展《统计法》和统计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自查;配合上级统计调查部门做好统计执法检查。 (四)统计信息化建设 配备与村统计调查工作相适应的计算机等办公设备,村统计人员掌握操作计算机的基本技能,按要求进行网上直报。 四、组织实施 村级统计调查工作规范化建设具体由各有关区、县(市)、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统计局(调查队)负责组织实施,各地要结合实际制订本地区开展村级统计调查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村级统计调查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具体内容、验收标准和考核办法。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开展村级统计调查工作规范化建设,是我市深化统计基础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有关区、县(市)、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统计局(调查队)要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清开展村级统计调查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扎实有效地开展本地区村级统计调查工作规范化建设。 (二)加强领导。各有关区、县(市)、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统计局(调查队)要切实加强对村级统计调查工作规范化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本地区村级统计调查工作规范化建设。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当地村级统计调查工作规范化建设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并争取当地党政领导和各方面的重视支持,齐心协力,把村级统计调查工作规范化建设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三)务求实效。各有关区、县(市)、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统计局(调查队)要切实加强与当地财政部门的沟通和联系,按要求落实和安排相应村级统计调查工作补助经费的配套资金,研究制定村级统计调查工作补助经费管理实施细则。村级统计调查工作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市局队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检查和指导,把此项工作纳入对各地统计局(调查队)统计基础建设考核的范畴,并列为杭州市统计调查工作先进乡镇(街道)评选和复评的重要内容。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杭州市统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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