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杭州调查队 杭州市社会经济调查局关于开展社区统计调查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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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统调〔2013〕85号 各区、县(市)、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统计局(调查队),局、队机关各处室、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统计调查工作,不断改进和完善政府购买社区统计调查服务机制,切实提高我市社区统计调查工作规范化水平。经局、队长办公会议研究,现就在全市开展社区统计调查工作规范化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实现“三个提高”为目标,以不断改进和完善政府购买社区统计调查服务机制为着力点,以加强社区统计队伍建设、统计业务建设、统计法制建设和统计信息化建设为重点,在全市组织开展社区统计调查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进一步加强社区统计调查工作,提升社区统计调查工作水平,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统计保障。 二、实施范围 在全市各区、县(市)和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的街道(镇)所有社区中组织开展社区统计调查工作规范化建设工作。 三、主要内容 (一)社区统计队伍建设 1.加强对社区统计工作的领导,落实分管社区统计工作的负责人,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对社区统计队伍实行分类管理。 对实行社区统计人员由街道(镇)统一管理、集中办公的地方,建立健全社区专职统计队伍,落实社区统计人员参照社工管理的政策,建立社区统计人员工资待遇正常增长机制。 对实行既配有街道(镇)集中办公专职社区统计人员,各社区又有兼职统计人员的地方,在街道(镇)集中办公的专职社区统计人员要以从事社区统计调查工作为主,明确和落实所分管负责的社区,并且与社区兼职统计人员进行合理的分工。 对实行社区统计人员以兼职为主的地方,社区统计人员要以从事社区统计调查工作为主;统计调查工作量大的社区要配备专职社区统计人员。 对“撤村建居”的社区,要对年龄在55周岁以上、文化程度在高中以下、不能操作信息化设备的社区统计人员进行调整,配备政治素质好、文化程度高、具有信息化设备操作能力的社区统计人员。 各地要不断改进和完善政府购买社区统计调查服务机制,推广和实施社区统计人员以街道(镇)统一管理、集中办公的模式,建立社区专职统计队伍,稳定社区统计队伍。 2.建立健全社区统计调查工作制度,明确社区统计人员职责,并上墙公布。落实社区统计人员固定的办公场地。 3.社区统计人员必须依法持《统计从业资格证书》上岗,参加统计继续教育和统计业务培训。社区统计人员变动,需经街道(镇)同意,并报所在地统计部门备案。 4.建立健全社区统计调查经费管理办法,加强政府购买社区统计调查服务经费的管理,落实配套资金,严格按规定使用政府购买社区统计调查服务经费,确保专款专用。 5.建立健全社区统计调查的考核奖惩制度,对社区统计调查工作和社区统计人员进行考核。 (二)社区统计业务建设 1.建立健全社区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协助街道(镇)及时做好名录库工作节点延伸后社区内统计单位和个体工商经营户的清查摸底、更新维护、信息提供等管理工作。社区要落实专人负责维护、更新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 2.做好社区的工业、贸易、住宿餐饮、服务业企业以及个体工商经营户等统计调查对象的沟通联系、调查登记、业务指导、报表催报等工作。 3.做好社区的人口、农业、经济等大型普查以及民情民意、城乡住户收支、月度劳动力等各类专项调查的具体实施工作。 4.社区统计调查工作中形成的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报表等统计资料要按规定实行分类整理和归档保管,实行专人管理,专柜放置。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社区统计人员变动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确保统计资料保存的连续性与完整性。 5.社区统计人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恪守职业道德,对其收集、审核的统计资料与统计调查对象报送的统计数据的一致性负责。 6.完成上级统计调查部门和街道(镇)布置的其他统计调查工作任务。 (三)社区统计法制建设 1.抓好社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积极配合和参加上级统计调查部门组织开展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社区领导、统计人员应自觉加强统计法制学习,掌握统计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 2.坚持依法统计,统计报表数据出现异常情况及时说明并自觉接受统计调查部门的查询。 3.按照上级统计调查部门检查(巡查、稽查)要求,认真开展贯彻执行《统计法》和统计制度情况的检查,并积极配合上级统计调查部门做好统计执法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 (四)社区统计信息化建设 1.配备与统计调查工作相适应的计算机、网络等办公设备。 2.统计人员掌握计算机操作的基本技能,按要求进行网上直报。 四、组织实施 社区统计调查工作规范化建设工作具体由各区、县(市)和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统计局(调查队)负责组织实施。各地要结合实际,制订本地区开展社区统计调查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社区统计调查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具体内容、验收标准、考核办法以及奖惩措施,认真抓好本地区社区统计调查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各项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 开展社区统计调查工作规范化建设,是进一步完善和改进政府购买社区统计调查服务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深化我市基层统计基础建设的又一项具体措施。各区、县(市)、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统计局(调查队)要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清开展社区统计调查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扎实有效地开展本地区社区统计调查工作规范化建设工作。 (二)加强领导 为确保社区统计调查工作规范化建设取得实效,各区、县(市)、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统计局(调查队)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本地区社区统计调查工作规范化建设工作。要及时将社区统计调查工作现状、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措施及时向当地领导汇报,争取党政领导的重视与支持,齐心协力,把社区统计调查工作规范化建设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三)常抓不懈 各区、县(市)、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统计局(调查队)要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完善和改进政府购买社区统计调查服务机制,将开展社区统计调查工作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市局、队将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对各地统计局(调查队)统计基础建设考核范畴,以及杭州市统计调查工作先进乡镇(街道)评查考核和复评的重要内容,将其作为推荐浙江省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规范化考核优秀乡镇(街道)的重要依据和条件。
杭州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杭州调查队 杭州市社会经济调查局 2013年6月2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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