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末杭州市区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已超30平方米
发布日期:2010-01-15 00:00浏览次数:来源:市统计局
近年来,随着市区城镇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和住房保障体系的逐步完善,市区城镇居民住房面积不断增加,居住条件日益改善,住房服务消费明显增加。
1、人均住房面积已超30平方米。据市区城镇居民家庭抽样调查资料显示,2009年末,市区城镇居民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含租赁房,以下同)已达到30.85平方米,首次突破30平方米,比2008年末增加1.02平方米,比2000年末的19.84平方米增加了11.01平方米。户均住房建筑面积为82.68平方米。从不同收入水平家庭看,20%最高收入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7.72平方米,20%最低收入户人均为25.12平方米。
2、住房条件明显改善。住房面积的增加,特别是住房产权私有化程度的提高,居民在住房方面更舍得投入,住房条件也得到明显改善。现住房装修率为76.2%,其中,2009年人均住房装潢支出为804元,比上年增长43%;有厕所和浴室的家庭已达到93.7%;有空调设备的家庭占到92.9%。
3、家政服务和物业管理消费水平继续提高。2009年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家政服务支出为142元,比上年增长6.7%,其中20%最高收入家庭人均此项支出为275元;人均物业管理费支出为87元,比上年增长1.4%,其中20%最高收入家庭人均此项支出为201元。市区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家政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费支出已接近230 元,20%最高收入家庭人均上述两项支出已超过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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