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杭州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8.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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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抽样调查显示,一季度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家庭总收入为9787元,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927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18.5%和18.2%。
从市区城镇居民家庭收入构成看,除经营净收入小幅下降外,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均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一是转移性收入增长最快。今年杭州市上调了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提高了纳入社会化管理的离退休人员的春节补贴和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政府发放了消费券等,一季度市区城镇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为2289元,同比增长29.3%,其中人均养老金或离退休金收入1652元,增长23.3%,人均捐赠收入431元,增长46.8%,失业保险金、赡养收入和其它转移性收入,分别增长2.46倍、1.06倍和5.91倍。二是财产性收入大幅增长。一季度人均财产性收入为829元,同比增长28.7%,其中人均股息与红利收入为349元,增长52.5%。三是工资性收入较快增长。一季度人均工资性收入为6228元,同比增长15.7%,其中工资及补贴收入增长17.1%。四是经营净收入小幅下降。一季度人均经营净收入为441元,同比下降4.1%。
从市区城镇居民家庭收入分组看,不同收入水平的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均呈两位数增长,其中20%较低收入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089元,同比增长21.7%,增幅高出平均水平3.5个百分点;20%低收入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079元,增长18%,增幅同比提高4.5个百分点,比20%高收入居民家庭高2.2个百分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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