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统计局“四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
发布日期: 2021- 06- 29 08: 26 浏览次数: 来源: 市统计局

为加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市统计局从党委政府、职能部门、统计机构和基层企业等各个层面开展四查,落实责任。

一是企业自查,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基层统计网格化管理,加强对企业统计员的培训指导,要求企业上报的统计数据与部门数据做好比对,防止企业误报。截至5月31日止,全市已有129个乡镇(街道)开展统计网格化管理,建成统计网格驿站60个,开展网格活动388次,基层基础进一步得到提升。

二是专业核查,落实直接责任。修订《杭州市统计数据质量管控流程》,建立数据质量月度分析例会机制。进一步规范数据生产流程,报表核查程序化,防止区域性、行业性数据质量问题。

三是执法检查,落实监督责任。开展数据质量提升月活动,市、县两级同步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上半年,对全市408家企业进行统计执法,对30家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进行行政处罚。

四是统计巡查,落实清理责任。5月,我局成立5个巡查小组,对部分市直部门及区县统计局开展统计工作巡查,重点对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进行清理,进一步营造依法治统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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