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统计局围绕三方面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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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管理,持续推动统计重大行政决策能力提升,市统计局围绕三个方面切实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工作。 一是贯彻要求,抓落实。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要求,以“早准备、早谋划”为原则,积极与市依治办进行沟通对接,及时掌握全市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部署要求,尽早抓好有关工作的具体落实。 二是明确任务,抓实效。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明确将统计普法“八五”规划列为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为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知晓统计法、遵守统计法、捍卫统计法的浓郁氛围奠定了扎实基础。 三是严格程序,抓规范。严格按照浙政办发〔2021〕3号要求,切实履行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立项论证、意见征集、审核报批等程序,不断提升有关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依法依规推进提供坚实保障。
(市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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