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第七次人口普查专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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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国人口普查条例 3、普查主要工作阶段 普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准备阶段(2019年10月—2020年10月)。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组建各级普查机构,制定普查方案和工作计划,进行普查试点,落实普查经费和物资,准备数据采集处理环境,开展普查宣传,选聘培训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普查区域划分及绘图,进行户口整顿,开展摸底等。 二是普查登记阶段(2020年11月—12月)。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普查员入户登记,进行比对复查,开展事后质量抽查等。 三是数据汇总和发布阶段(2020年12月—2022年12月)。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数据处理、汇总、评估,发布主要数据公报,普查资料开发利用等。 4、时间安排 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11月1日0时。 10月11日-10月31日,普查员入户摸底,进行预登记。住户可选择普查员登记或自主填报两种方式。 10月11日-11月5日,自主填报进行。住户根据普查员提供的二维码,微信扫码填报,11月1日以后以标准时点情况为准进行确认。6日以后普查员上门对未完成自主填报户进行补登。 11月1日-15日,普查员登记短表,对预登记情况进行确认。 11月16日-30日,普查指导员对抽取的10%住户登记长表。 5、政策解读 6、普查咨询电话 7、违法举报 0571-852572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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