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贯彻落实全省强化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工作会议精神
发布日期: 2020- 07- 13 09: 16 浏览次数: 来源: 市统计局

6月30日上午,在省统计局召开强化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工作视频会议召开后,西湖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晓玲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了三方面要求。局领导班子、科室负责人、专业统计人员和各乡镇(街道)统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学深悟透将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及时发放学习资料,抓好领导“关键少数”,同时自上而下形成学习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良好氛围。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二是认真学习贯彻省、市领导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市纪委监委以及省统计局的工作部署,切实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工作作为是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自觉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数据质量作为统计工作重大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政治任务来抓。三是把学习《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作为各部门、乡镇(街道)重要学习内容,列入集体学习计划,并认真贯彻落实。

二、严格依法统计,监督执法将数据质量管控到位。一是加强统计基础工作,严格按照《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制度和有关规定的要求,不断夯实统计基础,完善工作流程,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确保数据真实可靠。二是加大对源头数据管控,对全区所有“四上”企业和调查单位进行宣传教育,强化统计员培训和业务指导,加强企业上报数据的审核、查询和质量核查,加强对统计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三是加大数据核查和质量检查力度,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对重点企业、数据波动异常和差错率较高的企业,加大统计数据核查和执法检查力度,提高检查的频率和覆盖面,对违法违纪的单位和人员,要严肃查处、严肃问责。

三、深入自查自纠,形成机制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对照统计督察、检查、核查和执法检查的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梳理、总结、检查,遏制苗头性问题发生。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明确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主体,形成长效机制,抓紧抓实各项工作,坚决杜绝统计造假行为,以扎实可靠的统计数据充分反映区域高质量发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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