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建立机制明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发布日期: 2020- 02- 18 13: 48 浏览次数: 来源: 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工作要求,日前,我局制定出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对局队机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统计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富永伟、局长宦金元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处室(中心)主要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协调局队机关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日常工作,为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宣传普及防疫知识,完善信息监测报告机制,防止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蔓延,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是全面开展排查。一是对全局干部春节假期是否去过重点疫区、是否近期接触过来自重点疫区人员,以及是否有发热、干咳症状等情况,深入开展全面细致的排查。二是明确假期离杭干部应在接到通知后尽快返杭,不能及时返杭的要书面(电子版)说明情况。三是重点疫区回杭人员,从抵杭日开始居家观察14天;非重点疫区回杭人员,从抵杭日开始居家观察7天。居家观察期间,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的,应及时就医,并立即上报局疫情防控办公室。

三是落实防控措施。一是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厉行节约、适度从紧原则,及时采购有关防控物资,同时协调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定期进行办公场所消毒。二是各处室(中心)每日开展工作人员体温检测并采集相关信息,于当日10点前报局疫情防控办公室。三是局队干部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外出主动戴好口罩,进入市民中心办公区域配合体温检测等防控要求。四是办公场所禁止开启中央空调,做到勤开窗多通风。五是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前,全局不召开各类座谈、培训、会议等活动。六是提倡通过微信、钉钉等工具开展日常工作,切实用好“视频会议”和“移动办公”。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及时通过杭州统计微信公众号、干部微信群转发官方发布的疫情新闻和防护措施,全面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做到不信谣、不传谣,营造积极应对、科学防治疫情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在做好自身防范的基础上,服从党组织安排,积极参与社区志愿者服务,在打赢全市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担当作为、冲锋在前,作出贡献。

五是明确工作纪律。一是全局干部职工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本着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守市民中心相关防控要求,取消非必要外出,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二是严格执行本《工作方案》有关规定,确保我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对因不遵守本《工作方案》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究责任,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后果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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