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三到位”做好统计信用建设工作
发布日期: 2019- 04- 25 00: 00 浏览次数: 来源: 市统计局

为深入推进统计领域诚信建设,引导全社会依法统计、诚信统计,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营造良好的统计生态环境。我局“三到位”做好统计信用建设工作。

一是信用文件精神传达到位。召开全市统计信用建设工作会议,传达《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办法》《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详细讲解了企业统计信用的认定流程、信用修复条件和信用修复程序,要求统计人员在对企业执法过程中,统计信用宣传到位,引导企业增强信用自律意识。

二是树立统计诚信企业典型到位。根据《杭州市统计局关于在全市开展统计诚信单位评价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我局今年启动2018年度杭州市统计诚信单位申报推荐工作,通过树立统计诚信的优秀企业典型,规范基层企事业单位依法统计行为,提升企业统计诚信水平。

三是建立统计失信惩戒机制到位。坚持主动执法、有案必查,针对统计调查对象出现迟报、漏报,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统计资料等违法行为,按照统计法律法规,进行执法,发现统计违法行为,一律予以严惩,并通过“信用杭州”平台公示。严格依照条件认定并向社会公示统计一般失信企业、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息。不断提高统计失信成本,营造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的良好环境。

(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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